活頁刊

兩種不同生命追求的人生

黃朱倫

 

經文:創四::17-26,五:1-24(聖經新譯本)

  這段聖經記載了兩個家譜。一個是該隱後代的家譜;一個是塞特後代的家譜,也是亞當流傳下來的家譜。
  聖經記載,“該隱和妻子同房,她就懷孕,生了以諾。該隱建造了一座城,就按着他兒子的名,給那城叫作以諾。”(四:17)我們何人有本事建造一座城?在現今的都市裏,能建造一幢樓宇,已經非常不簡單,但算不得甚麼,因為該隱所建的是一座城!所以他以自己兒子的名(以諾)命之,表明自己的成就。
  “九一一”的時候,恐怖分子將世貿中心兩幢大樓砸得粉碎。世貿中心是紐約的象徵,是美國成功的記號,成就的象徵,所以恐怖分子選擇毀掉它。以諾這座城,代表該隱的成功,他誇耀自己的成就,將這城叫作以諾(我的兒子)!
  該隱的後裔,拉麥的孩子們,更為傑出(四:20-22)。雅八,是居住帳棚,牧養牲畜的人的鼻祖;猶八,是所有彈琴吹簫的人的鼻祖;還有土八該隱,是打造各種銅鐵器具的匠人,也有可能是這方面的鼻祖。拉麥的孩子們擁有世上差不多一切成就:農業畜牧,音樂文化,以至科技(銅鐵器具)等各方面的成就。我們現代人也追求培育全才的孩子,不但要他上學讀書,還要給他學彈琴,學跳芭蕾舞,學游泳,甚麼都去學,還要補習,要拿第一名,要有成就。這是世人普遍所追求的。
  拉麥栽培出非常傑出的孩子,結果卻只是這首詩歌:

拉麥對他的兩個妻子說:
“亞大和洗拉,要聽我的聲音;
 拉麥的妻子,聆聽我的話:
 壯年人傷我,我必殺他;
 青年人損我,我必害他;
 人若殺該隱,要遭報七倍;
 人若殺拉麥,必遭報七十個七倍!”(四:23-24)

  拉麥有兩個妻子。這是聖經第一次記載人有兩個妻子,拉麥是第一個破壞神所設立一夫一妻婚姻制度的人。他不但破壞了美滿的家庭生活,而且十分殘暴:“壯年人傷我,我必殺他!”神曾經說過:“殺該隱的,必遭報七倍”(四:15),但是拉麥說:“人若殺我拉麥,必遭報七十個七倍。”(四:24)要超越神的審判。拉麥不但要色情,破壞神所設立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更加要暴力,誰人傷他必定殺掉對方。他雖然有傑出成就的兒子們,但他破壞了神所定的道德標準,破壞人與人彼此和諧的關係,破壞夫妻間美滿的婚姻關係。當然也就破壞了人與神之間的關係。
  歷代以來,世人追求世界的成就,沒成就的人,會垂頭喪氣,有成就的,就忘掉一切!將神忘掉了,然後就是驕傲自大,同時充滿色情和暴力,人間的和諧也被破壞了。這是該隱的家譜,是一種追求世界的人生,就是一般世人所追求的人生。

  塞特的後裔,過着另一種人生。

亞當又和妻子同房,她就生了一個兒子,給他起名叫塞特,因為她說:“神給我立了另一個後裔代替亞伯,因為該隱殺了他。”塞特也生了一個兒子,就給他起名叫以挪士。那時人才開始呼求耶和華的名。(四:25-26)

  該隱生了以諾,然後將自己所建的城稱為以諾;塞特生了以挪士,人就開始求告耶和華的名。他們二人都生了孩子,一個高舉自己的榮耀,一個卻高舉神的榮耀。塞特的後裔求告耶和華的名,他們以神為中心。這種人不是追求世界的,而是追求屬神的生命,追求討神喜悅的人生。
  第五章6至20節記載着塞特的後代,寫的都是“活到多少歲,生了誰,再活了多少年,再生了兒女,就死了…”就是世人的墓碑,都是寫那人活了多少年。有哪些人的墓碑,會記載他買了多少間房子,拿到多少個博士學位?
  其實神創造人之後,其中一個吩咐是“生養眾多”;聖經記載塞特後裔的生平雖然簡單,卻正正表示他們一生所作的,是遵行神的吩咐:生兒養女。他們沒有色情,一個娶一個,生許多兒女;也沒有暴力,沒有自大。難道他們沒有建城市嗎?難道他們都住在樹上,該隱的後裔卻住大屋?不是的。他們當然也有成就,但他們所追求的是討神喜悅的人生。
  塞特的後裔當中,有最好最特別表現的,也叫“以諾”(五:21)。兩個以諾,一個是該隱的後裔,一個是塞特的後裔;一個是屬世界的,一個是屬神的。塞特的後裔以諾,同樣“活到多少歲,生了誰,又活了多少歲,生了許多兒女”,但他沒有死。聖經說:“以諾和神同行,所以神把他取去,他就不在了。”(五:24)他與神同行,永遠與神同在,多麼美好。
  如果我們有一天被神接去離開這世界,人要給我們寫一句話,要寫甚麼呢?該隱是“建造了一座城”,而塞特的後裔是“與神同行”。巴不得我們都像塞特的後裔,一生與神同行,遵行神的旨意。他們有美滿的家庭,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是和諧的,人與神之間的關係也是美好的;這正是十字架的生命—縱向與神,橫向與人,關係都和諧美好。

  我們所追求的,是怎樣的人生?我們傳給兒女的,又是怎樣的人生?是要兒女們有可誇耀的成就嗎?有成就是很好的,但我們不要忘記將更重要的給他們,就是讓兒女得到屬神的生命,追求與神同行的人生。世上有兩種人生,一種是追求世界的人生,一種是追求神喜悅的人生;我們希望自己的“以諾”是個怎樣的“以諾”?是像該隱的以諾,還是像塞特的以諾?
  我常常在想,假如有一天離開世界,有甚麼留給我的女兒?我要將信仰留下,將屬神生命的人生留給女兒;因為,如果擁有其他的一切,卻沒有屬神的生命,實在沒有益處。

  願我們再次省思自己所追求的人生。願我們擁有討神喜悅的生命,以耶和華我們的主為生命的中心,與神和好,與人和諧,叫我們的生命能見證主讓神得榮耀。願我們的一生能被寫為“合神心意”,不但自己是這樣,也要將這美好屬神的人生傳延給下一代,培育敬虔的後裔,成為討神喜悅的族裔。

金燈臺活頁刊第一三二期 07.11
作者黃朱倫牧師為本刊義務總編輯
本文所引之經文錄自聖經新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