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頁刊

由一人奉主名嗎﹖

陳終道

 

  在美東部一位讀者來信詳詢為甚麼有些信徒一起禱告時不奉主的名,要留待最後一人奉主耶穌的名﹖來信頗為偏激,但這問題確已有加以較明確說明的必要了,這樣禱告絕不是異端,這只不過在帶領禱告的方式上用了一些新的構思,這種新構思所帶出新方式是否值得廣為推行,現今該是我們加以再三思考的時候了!

  在一群人輪流禱告時,由最後一人說奉耶穌的名禱告,根據甚麼聖經,未詳,但相信其原意是好的,要表明在一起禱告的人是同一個心,如同一個人,因為所有信徒都同在基督裏成為一個身體上的肢體了。但筆者個人所知,極少的群體會在靈裏同心到變成真的是一個人的程度,縱最親密的夫妻也不常是如此。以下的理由,使筆者仍主張按傳統習慣禱告完時各人說“奉耶穌基督的名”。

  1. 主耶穌說:“你們若奉我的名求甚麼,我必成就。”(約一四:13-14)這“你們”不應被限定指禱告聚會中的整體,而應指與會中所有個別的信徒,注意主耶穌在緊接的下文應許聖靈“永遠與你們”同在時,那“你們”也是指聖靈與全教會中的各個別信徒同在,而不是限定聖靈單單與全教會集合的整體同在(參弗一:13-14)。

  2. 神學的理論不就等於事實。一群信徒在一起禱告,同心到像一個人的情形,在今日教會中筆者尚未見過。縱使是那麼同心,各人禱告完多說了幾次奉主耶穌的名有何妨礙﹖心靈的真正契合無法用人的理論營造,是生命自然的表現。

  3. 在聚會中一群人輪流禱告,結束前不奉主耶穌的名,直到最後的人才奉主耶穌的名,怎會因此增加會眾的一體性﹖較之由一人禱告,其他人“阿們”,後者豈不是更為一體﹖何以唯獨“奉主耶穌的名求”這一句由最後一人說才更顯為一體﹖但在實際經歷中不個別說奉主名,是否確較各人都個別說奉主耶穌的名更有助於禱告會,亟待重新考慮了!

  4. 極可能在一個人禱告完時,別人不知他是否還要禱告而作不必須的等待,使氣氛更沉悶。教會的群體禱告情況是否良好或熱切,與個別信徒禱告生活關係更大,而在帶領禱告會的方法中,仍有許多可選擇的方法。

  5. 除禱告之外,聖經還有些別的事要我們奉主的名,也都是“各人”的。如:(a) 彼得說:“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徒二:38);(b) 使徒吩咐我們“凡事要奉我們主基督的名”(弗五:20,西三:17),也是指各個信徒在個別的說話行事上奉主的名。

  6. “奉主的名”的實意並非單單提到這句話,乃是倚靠主的名的功勞,並仗着主的權柄和旨意的意思。這樣,由各人親口說出“奉主耶穌的名”較由別人替他說更好。人間若有重要事故,也常要各人自己說“是”或“不”,禱告是否靠主名也該如此。

  7. “經上說:主說我憑着我的永生起誓,萬膝必向我跪拜,萬口必向我承認。”(羅一四:11)──原文“萬膝”,“萬口”應譯作“每膝”,“每口”。

  8. 聖經雖重視信徒在基督裏屬靈的合一,但在信仰生活上,事奉工作上,卻十分注重信徒對主個別的關係,所以信主要個別信,悔改認罪個別的認,與主親密交通或傾心吐意也是個別的,承認主名也必須個別的承認,事奉主要親自事奉;所以禱告完奉主耶穌之名,亦有個別親自遵照主的吩咐行的意味。

  總之,在聚會中由每個禱告的人親口說奉主耶穌基督的名,縱或多人重複,無礙於主裏的同心合一。但要等待最後一個人才說一次奉主的名,則可能產生流弊,且未必有助於禱告的氣氛,而禱告的人與主的關係是否親密或跟其他禱告者是否同心,也都是另一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