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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利利山之顯現

陳終道

 

經文:馬太福音第二十八章十六至二十節

  馬太福音第二十六章二十二節:“但我復活以後,要在你們以先往加利利去”。

  馬太福音第二十八章六至七節:“祂不在這裏,照祂所說的,已經復活了,你們來看安放主的地方,快去告訴祂的門徒說,祂從死裏復活了,並且在你們以先往加利利去,在那裏你們看見祂”。

  主耶穌在加利利山的顯現,與祂四十天內向多人顯現最不同的地方,就是這次是預先約定的,而其他的顯現都是忽然發生的,像以馬忤斯路上的顯現,門徒遇見主,走了一大段路,還未認出是主耶穌,但祂忽然不見了,因為主的顯現出乎他們意料之外。但主在加利利山上的顯現卻是早就約定的。馬太福音第二十六章三十二節耶穌在設立新約後,往客西馬尼園時,就對門徒說:“我復活以後,要在你們以先往加利利去”。相信當時門徒未留心主這句話是一個約會,到天使向婦女顯現的時候,要她們快去告訴門徒往加利利去見主。並提醒他們:“正如祂從前告訴你們的”(可一六:7)。

一.復活日的五次顯現

  在耶穌復活那天,有五次顯現:第一次向抹大拉馬利亞;第二次向幾個婦女;第三次向以馬忤斯兩門徒;第四次向彼得;第五次向聚集在一處的門徒,而加利利山的顯現應在約翰福音第二十一章之前。約翰福音第二十一章記載彼得和幾個門徒在提比哩亞海邊打魚,主向他們顯現,叫他們把網撒在船的右邊,得到許多魚,後來耶穌考問彼得的愛心。提比哩亞海在加利利,而主第一天的復活顯現是在耶路撒冷,與加利利相隔很遠,提比哩亞海又稱加利利海或革尼撒勒湖,因湖的方向與附近有不同村鎮而有不同的名稱。門徒要從耶路撒冷趕路往加利利去見耶穌,故此次顯現應是在第一日的復活顯現與提比哩亞海顯現之間的一次,極可能在特別為多馬顯現那次之前。

二.是第六次顯現嗎﹖

  我們可以相信門徒看見主在第一日幾次的顯現,又聽見婦女們轉達耶穌的吩咐,便趕往加利利赴約。若是如此,聖經雖未說明這次顯現是否在向多馬顯現之前,但頗有可能是在多馬之前,即第六次顯現,且馬太福音第二十八章十七節提及門徒中仍有人疑惑,更增加這個可能性。並且這個約會是在主耶穌設立新約之後早已告訴門徒的,且因門徒長途趕着赴約,更證明耶穌的顯現非常實在。

  有人說耶穌並非真正復活,不過因為門徒過度想念,在迷糊之中以為看見主。難道十一個門徒都一同做夢麼﹖所以這約會像鐵證般確實,無可反駁。照筆者的領受,加利利山的顯現對象是十一個門徒不是向所有人。在天使向婦女顯現時,主耶穌要她們轉告門徒往加利利山見主,暗示並不包括婦女在內。

  注意馬可福音第十六章七節中的“你們”是對門徒說的。英譯本(NIV, NASB)都在此節中加上引號,如:“But go, tell his disciples and Peter, 'He is going ahead of you into Galilee. There you will see Him, just as He told you.'"

三.向十一個使徒的顯現

  許多人把這段經文看作耶穌升天前的一次顯現,這是十分容易有的錯覺。因為事實上所頒佈的命令非常重要,是祂復活升天前所留下的,但並非是升天前那一次的顯現留下,耶穌升天前顯現地點是在耶路撒冷附近的橄欖山,但這次的顯現地點是在加利利的一座山,並且這次顯現極可能是僅向十一個使徒的顯現,現由如下:

  因:(1)聖經明說“十一個門徒往加利利去”;(2)主在馬太福音第二十六章第三十二節與門徒預約時,只約十一個門徒;(3)天使要婦女們轉告門徒時,對婦女用“你們”(太二八:5),對門徒卻用“他們”(太二八:7)。若包括婦女及其他人單用“你們”即可;(4)按馬太福音第二十八章第七節:“快去告訴祂的門徒”,這吩咐頗急切,門徒們可能次日即趕返加利利。從耶路撒冷往加利利,路程較遠,婦女們未及同行不算奇怪;(5)“然而還有人懷疑”這句話可暗示這次顯現是在向多馬之前,並非沒有理由。約翰福音第二十章所記門徒聚會的地方若是在加利利的房子,不是沒有可能,因為約翰福音第二十一章所記打魚的神蹟正是在加利利海行的。

四.大使命與眾教會

  主耶穌並沒有理會那些懷疑的人,只向他們宣告說:“天上地下的權柄,都賜給我了,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

  這麼有權威的宣告,已自然解釋了他們所有的疑惑,門徒從多疑與不信轉變為堅定不移,反而使他們更確實知道自己所信的是甚麼。

  許多人認為本次顯現是對全教會的另一重要原因,是基督的大使命既是對全教會而發,這次顯現理當包括十一門徒之外的其他人(例如可能是哥林多前書第十五章第六節所說向五百多人顯現的那次)。但主特別向十一個門徒顯現與大使命是否單單給十一個門徒是兩件事。大使命是給全教會可從第二十節末句的應許看出:“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這應許既賜給:從主復活到世界末了所有要遵行大使命之人的,則當然不是只給那十一個門徒了,因主早知道他們不會活到世界的末了,例如在約翰福音第二十一章十八至二十三節主早已知道彼得將必為主殉道,但在彼得與眾使徒之後還不斷有許多人興起,要遵行這大使命,直到世界的末了,所以這大使命也是給十一使徒以後的全教會的。

  還有甚麼應許比主耶穌必然同在的應許更寶貴呢﹖有主耶穌同在還用怕誰呢﹖但這應許是賜給遵行祂的命令的人的,所以我們要:(1)去使萬民作主的門徒;(2)凡祂所吩咐的都教訓他們遵守,祂就必常與我們同在了!

(選自作者著作天國君王--馬太福音講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