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燈臺》活頁刊



祝福與咒詛

于中旻

 

  人類的犯罪墮落,是由初祖的背約開始。蒙神恩典被揀選與主立約的子民,基本責任是守信踐約,也就是聽從神的話。

 聽命者蒙福

 你若留意聽從耶和華你神的話,謹守遵行祂的一切誡命,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祂必使你超乎天下萬民之上。你若聽從耶和華你神的話,這以下的福必追隨你,臨到你身上。(申28:1-2)

  蒙福由於聽命。神賜的福,簡直是福杯滿溢。“你在城裏必蒙福,在田間也必蒙福”。農牧社會的生活是日出而作,日入而息;早晨出去田間,黃昏回城裏安息。在城裏在田間出入蒙恩,這真是有福分追隨。仁慈慷慨的神,“是日頭,是盾牌,要賜下恩惠和榮耀;祂未嘗留下一樣好處不給那些行動正直的人”(詩84:11)。

  這表示神所賜的福不勝枚舉,“盡在不言中”,其中最大的福,是讓人作祂的子民。“耶和華使你超乎天下萬民之上”(申28:1),真正的意義,是守神的誡命律例,有道德上的絕對超越性,而不是霸權主義,欺凌別人。以色列得稱為“大國”,是因有神的旨意而遵行:“又有哪一大國,有這樣公義的律例典章,像我今日在你面前所陳明的這一切律法呢?”(申4:8)因為“公義使邦國高舉,罪惡是人民的羞辱”(箴14:34)。

 違命的咒詛

你若不聽從耶和華你神的話,不謹守遵行祂的一切誡命律例,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這以下的咒詛都必追隨你,臨到你身上。(申28:15)

  不聽命的咒詛,與聽命的福分相反。所有的咒詛,都是人性和尊嚴的降低。人性降低的極限,是只求得食物,以維持生命,以至相殘相食。北國以色列,在撒瑪利亞被圍困的時候,人吃人的事,確實發生過(王下6:26-30);猶大國耶路撒冷陷落時也曾如此(哀4:10)。這些可怕咒詛的應驗(申28:53-57),是因違背神的話而淪落至此低卑可悲的境況。可憐,猶大的末代君王,圖謀通過外交結幫手段,作垂死掙扎,苟延國脈,終歸滅亡。

  因此,當銘記撒母耳先知的智慧話:“聽命勝於獻祭,順從勝於公羊的脂油。”(撒上15:22)

忘恩違命致禍

  人最大的問題是不思想一切都是從主來的,在富有的時候就高傲起來:

 因為你富有的時候,不歡心樂意的事奉耶和華你的神,所以你必在飢餓,乾渴,赤露,缺乏之中,事奉耶和華所打發來攻擊你的仇敵。他必將鐵軛加在你頸項上,直到將你滅絕。(申28:47-48)

  人在自由的時候,不甘心負主輕易的軛;神使用仇敵作為刑罰的杖,使他們經歷困苦缺乏,並被擄到外邦,受仇敵欺壓,負其加於他們的沉重鐵軛至死。

  猶太人忘記神所賜的福,卻記得冷酷的咒詛。亡國之後,他們失去完全統治權,沒有殺人的權柄(約18:31);但晚至中世紀,猶太人社會仍然執行“剪除”(ex-communication),與那些他們認為當受咒詛的人斷絕來往,按照律法宣告咒詛(申28:15-46)。身受者感覺如死刑,是冷峻紀律的極端。“剪除”的宗教意義,就是完全斷絕,如同其人不繼續存在。因此,咒詛的語詞非常嚴峻可怕,表明神是輕慢不得的。但對於團體生活,如此警戒是必要的。

  基督耶穌到世上來,向門徒宣示葡萄樹的比喻。神雖然“剪去”不結果子的枝子,修理乾淨,卻是為了結果子更多(約15:2)。哥林多有淫亂的惡名。其中“有人收了他的繼母”,涉及當受咒詛的罪行(申28:20);其處分是“要把這樣的人交給撒但,敗壞他的肉體,使他的靈魂在主耶穌的日子可以得救”(林前5:1-5)。這是教會紀律的意義,顧念其人在永世的存在。

  基督徒因基督的救贖,脫離律法的咒詛,得主“立你作為自己的聖民”(申28:9);那就更應該在聖靈引導之下過成聖的生活,蒙神賜福。阿們。

 

作者于中旻博士為文宣士;聖經網AboutBible.net著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