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燈臺》活頁刊



不是徒然

鄭盛光

   

弟兄們,你們自己原曉得我們進到你們那裏,並不是徒然的。我們從前在腓立比被害受辱,這是你們知道的。然而還是靠我們的神放開膽量,在大爭戰中把神的福音傳給你們。(帖前2:1-2)

   “不是徒然”(not in vain),意思是“不是白費功夫”(《新譯本》),沒有空跑一場;是指所做的一切都有果效,都有永恆的價值。

 一.為何保羅說他到帖撒羅尼迦不是徒然?

  1. 保羅確信神一路都在引導他

   保羅與同工在第二次宣教行程,本來打算在南加拉太一帶探望與堅固信徒後,再繼續去小亞細亞一帶。但神的靈禁止他們按原定計畫前進,卻使他們看見馬其頓的異象。這樣,他們順從神的引導前往歐洲(徒16:6-10)。

   神引導人的方式各有不同:有時是透過某些人的勸導;有時是透過環境的因素;有時是透過聖經的光照;有時是透過聖靈在人心中的感動,讓人內心產生強烈的負擔,心靈受到催促。有時候神的引導與人原定的計畫相符,但有時候神的引導出乎人的意料。“人心籌算自己的道路,惟耶和華指引他的腳步。”(箴16:9)

   或許你會問:“如何確定是神的引導?”答案是好好禱告尋求神的指引,同時做自己該做的事情,盡該盡的本分,走該走的道路,然後就能看清楚“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羅12:2)。神引導人的方式,往往不是讓人停留在一個地方等候差遣,而是當人願意繼續往前走的時候,神的引導才會顯得更清楚確定。

   2. 保羅確信神的引導不會差錯

   神不但自己做事,也按祂的旨意成全祂吩咐人所做的事。既然往歐洲去的道路是神所指定的,保羅和同工就不必疑惑,只要一心順從即可。神吩咐,保羅和同工就照做;神既然吩咐他們為祂做工,祂就會負責到底。我們雖不知道前面會發生甚麼事,但我們要清楚知道神正在引導我們;祂是全能全知的神,掌握人間一切的事。

   有首詩歌的歌詞是這樣的:“無論何處去,我心已備妥,主你帶領絕對絕對無差錯;助我更順從,更背負十架,主你帶領絕對無差錯。”(唐崇榮,〈無論何處去〉)

  3. 保羅清楚神賦予他特殊使命

   保羅與同工在腓立比傳道時,曾把一個使女身上的污鬼趕出去,哪知這事卻為他們帶來災禍,被使女的主人控告,下在監裏。保羅和西拉非但不因此喪志,還帶着使命走進監牢。他們唱詩讚美神,地大震動,監牢的大門打開,保羅和西拉的鎖鏈也都鬆開。看守監牢的人以為囚犯逃走了,就拔刀想自殺。保羅向他傳福音,他和他全家都信了。原來順從主的引導也會遭遇牢獄之災,但卻成為一個帶人信主的機遇,不是徒然。

   在帖撒羅尼迦,保羅一連三個安息日在會堂裏傳講基督,有許多敬虔的外邦人和尊貴婦女信了主;但卻引來猶太人嫉妒,招聚匪類,聳動群眾對抗保羅。保羅只好連夜逃跑,去到庇哩亞。這一連串的逼迫使保羅退縮了嗎?不!保羅仍然帶着使命往前跑,因他清楚這是神所賦予他的特殊使命。

   4. 保羅深信神會讓他看到果效

   保羅雖然處處受到逼迫,福音工作卻處處開花結果,腓立比教會與帖撒羅尼迦教會的建立就是神給他明顯的確據。救恩臨到社會不同的人:有賣布的商人呂底亞,有管監牢的禁卒,有被鬼附行法術的使女。這不是偶然的,而且是一個明證:福音工作不是徒然。有使命,就有負擔;有負擔,就有信心;有信心,就會看見果效。

   讓我們思考一下,會有甚麼原因導致我們徒然服事?我想最主要的原因是這六方面:一,相信自己的感覺多過聖靈的感動;二,相信自己的判斷多過聖經的原則;三,相信自己的決定多過上帝的引導;四,相信自己的辦法多過信心的交託;五,相信自己的經驗多過真理的指教;六,相信自己的眼見多過屬靈的察驗。

 二.如何事奉而不徒然?

  讓我們思考保羅對事奉者的勸勉:

 所以我親愛的弟兄們,你們務要堅固不可搖動,常常竭力多作主工,因為知道你們的勞苦,在主裏面不是徒然的。(林前15:58)

   “務要堅固”—這是指我們的心志。不論遇到甚麼困難,都能繼續持守到底,勇往前行。不少人在主面前立志,願意把自己奉獻給主使用,但並非都能持守到底。也有些信徒曾經一度熱心事奉,但隨着生活越來越忙碌,就感到事奉變成重擔,甚至認為無關緊要而退出。

   “不可搖動”—這是指我們的信念。魔鬼會藉着人的攻擊、言語的傷害、工作的壓力、事奉的疲乏來搖動我們的信念。如何保持信念不會搖動?那就是回想起初神呼召我們的異象,正如保羅所說的:“亞基帕王啊,我故此沒有違背那從天上來的異象。”(徒26:15-23)保羅講這句話,已經是年老的時候,也就是他事奉主一段很長的時間後所歸納出來的。主的異象在保羅事奉的過程不但沒有漸漸褪色,反而一直驅動保羅徹底地奉獻自己,為福音將生命置於度外。

   “常常竭力”—這是指我們的行動。“竭力”就是盡一切所能的,抓緊時機為主作工。“常常”是指不停止的事奉,或保持事奉的最佳狀態。正如尼希米所說的,“焉能停工”(尼6:3)?

   “多作主工”—這是指不要逃避責任。主給我們多少,我們就做多少,不要怕麻煩,不要怕付代價,正如保羅說:“殷勤不可懶惰,要心裏火熱,常常服事主。”(羅12:11)“多作主工”強調那是主的工作,所以有些重要事工不能拖到明天,必須趕緊完成。主耶穌說:“趁着白日,我們必須做那差我來者之工;黑夜將到,就沒有人能做工了。”(約9:4)

   “在主裏面”。我們竭力做工,如果是為了主,必定不會徒然,神必定報答。誰的事奉是徒然的呢?那就是為自己名利的事奉,就是那些呼喊“主啊,主啊,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嗎?”(太7:22)卻不是主所認識的。

   曾有一個宣教士在非洲為主工作幾十年,年老時回到家鄉英國退休。當他的輪船到達英國港口那一天,看見有些人在碼頭舉着“歡迎你”的布條在迎接歸來的人,原來這些人正在迎接在非洲打獵回國的人。

   老宣教士突然感覺自己十分淒涼,不禁淚流滿面向神埋怨:“神啊!我服事你這麼多年,現在甚麼都沒有,如今又沒有人來迎接我,這公平嗎?”這時他耳邊有一微小聲音對他說:“你回家了嗎?你還沒有回家啊!這處不是你永遠的家鄉。有一天你回天家之時,我會派遣天使在天堂門口列隊迎接你!”

   是的,假如我們在世的日子願意行走在神旨意當中,成為忠心服事主的人,所作的一切工作都不會徒然,主必記念。聖經說:

 我聽見從天上有聲音說:“你要寫下,從今以後,在主裏面而死的人有福了。”聖靈說:“是的,他們息了自己的勞苦,作工的果效也隨着他們。”(啟14:13)

 

作者鄭盛光傳道為《金燈臺》馬來西亞區聯絡人;馬來西亞以馬忤斯聖經資源培訓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