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燈臺》活頁刊

弄手段求福反得禍

黃朱倫

 

經文:創世記第二十七章(聖經新譯本

  我們都很渴望得到福氣。新年把“福”倒來張掛,祈求福氣臨到。信徒也喜歡福氣,祈求“福杯滿溢”。神樂意賜福給我們,但我們絕不能耍手段取得福氣。創世記第二十七章記載了一個弄手段求福反得禍的事件,作為我們的鑑戒。

  這事發生在一個出現偏愛的家庭。父親以撒偏愛大兒子以掃,因為以掃善於打獵,常常弄野味給他吃;而母親利百加偏愛小兒子雅各,因為雅各常常留在家中(創二五:27-28)。這樣,一個家庭出現兩大陣營,種下可能產生大問題的禍根。如果這家沒有出現偏愛,就不會發生第二十七章的事情了。

  以撒愛以掃,是因為喜歡吃野味;他甚至在要給以掃祝福的時候,也要先吃野味(創二七:3-4)。如果以撒不是那麼貪吃,立刻就給以掃祝福,下文就不會如此。許多時候,我們作事,甚至為主作工,也會先滿足自己,才來滿足神;先想到自己,才想到神。但就可能因為這樣,事奉就出問題了。我們作神的工,要先作完該作的,而不是先滿足自己。以撒為了先滿足自己的食慾,就帶來意想不到的惡果。

  以掃遵照以撒的吩咐,出去打獵了。他們二人的對話卻被利百加聽到。利百加心想,這個祝福應該是給小兒子雅各的。她也有道理,因為當她懷着這對孩子的時候,雙胎在她腹中彼此碰撞,她痛苦得很,為此求問神,神就回答她說:“兩國在你肚裏,兩族從你腹中要分出來;將來這族必強過那族,大的要服事小的”(創二五:23),利百加知道神的旨意是讓雅各強過以掃的。其實,如果利百加有信心,她就會等候神的工作;但她不等候神,自己行動,耍手段,要雅各聽從她的話去奪取祝福(創二七:6-10)。至於雅各,他根本沒有想到欺騙父親是不對的,而是顧慮兩個問題:首先,他皮膚光滑,騙不了父親。他不是認為欺騙不對,而是認為騙不了。另外就是他害怕一旦失敗,就會招來咒詛。利百加給雅各解決這兩個問題:她願咒詛歸到自己身上;又用小山羊的皮,包在雅各的手上和他頸上光滑的地方。雅各精於攻心計,他沒有拒絕母親,不會考慮母親受咒詛不好,他很可怕,要十拿九穩:失敗,是母親受咒詛;成功,我就得到一切。在社會上很多人是這樣,為了得到名利和好處,別人如何不要緊,最重要是自己得益;排擠別人,陷害別人,為了使自己得好處,用盡手段。這邪惡的世人性情,竟完全在雅各身上彰顯出來;不擇手段,即使疼愛自己的母親遭受咒詛,他也願意。

  雅各就拿着利百加所作的美味食物,去到父親那裏(創二七:18)。以撒起了疑心:“我兒啊,你怎麼這樣快就獵到了呢?”雅各回答說:“因為耶和華你的神叫我碰着好機會。”雅各欺騙人,把耶和華的名也拿來用了。我們事奉主的人要很小心,別為了一些不應該的動機和目的,耍手段,講騙話,就不知不覺為了達到目標,連耶和華的名字也搬出來了。

  結果,雅各成功得到父親祝福。以掃回來,發現弟弟奪去了福分,就很傷心,也很生氣,說:“他名叫雅各不是很對嗎?因為他欺騙了我兩次。從前他奪去我的長子名分,現在他又奪去我的祝福。”(創二七:36)之前雅各以一碗紅豆湯奪取以掃的長子名分(創二五:29-34),現在他又騙去父親給哥哥祝的福。“雅各”這字,其動詞詞根,是“抓”的意思。雅各一生弄手段來抓東西,先抓長子名分,再抓長子福分,名叫雅各不是很對嗎?不過,“雅各”這名字本來有一個意思是“願神保護和賞賜”(註一)。原來,雅各的名字表達了相信神會賜福給他,但他的生命卻沒有相信神賜福給他,他是用手段去抓。今天我們作基督徒,很多時都像雅各,相信神愛我們,相信神會賜福與我們,相信神會按我們所需要的豐豐富富給我們;但就沒有等候神,不願意照神的方法來得到神的賜福,而用自己的方法去抓。

  神是賜福人的神,但人不可以耍手段抓福分。聖經不是教導我們抓福氣,而是教導我們怎樣作一個有福的人。

有福的人:不從惡人的計謀,不站罪人的道路,不坐好譏笑的人的座位。他喜愛的是耶和華的律法,他晝夜默誦的也是耶和華的律法。他像一棵樹,栽在溪水旁,按時結果子,葉子總不枯乾;他所作的一切,盡都順利。(詩一:1-3)

  有福的人,就是不從惡人的計謀,不站罪人的道路,不坐好譏笑的人的座位;就是不欺騙,不耍手段,只喜愛耶和華的律法。當我們這樣的時候,就是一個有福的人。當你去作有福的人,不用去抓,就有福氣賜下;當你去抓的時候,得到的往往反而不是福氣。且看雅各抓來的結果。

  利百加和雅各弄手段求福氣的結果,就是家庭破裂(創二七:41-46)。哥哥要殺弟弟,母子被迫分離。這是咒詛,臨到誰身上?臨到利百加身上。所愛的孩子與她分離,一去就是幾十年,至死再沒相見。雅各也不好過,到了舅父拉班那裏,因為愛上了拉結,就為拉班工作七年又七年;當他的孩子們長大的時候,最愛的約瑟竟被兒子們賣了,他也被騙,以為約瑟是被猛獸吃了,直到年紀老邁時才有機會再見約瑟,大半生是在流淚過日子。他騙人,結果被人騙,而且所受的騙,都是很慘痛的。所以當他見法老的時候,說:“我一生的年日又少又苦,不及我祖先寄居在世的年日。”(創四七:9)

  雅各耍手段抓福氣,一生卻沒有好過,所帶來的,只是又少又苦的年日。他的祖先亞伯拉罕就不一樣了。亞伯拉罕是個有福的人。創世記第十四章記載,亞伯蘭打敗了四王聯軍,救了羅得也救了所多瑪王,得到極大的光榮。當時所多瑪王願意將一切財物都送給亞伯蘭,但凡是屬於所多瑪王的,亞伯蘭決不肯拿取半點,免得所多瑪王誇口說是他使亞伯蘭發大財(創一四:21-24)。亞伯蘭相信神的賜福,而去接受撒冷王麥基洗德的祝福,並按照神的心意將所得的奉獻十分之一(創一四:17-20);他為了神的榮耀,就完全不要惡人所贈的眾多財物,深信神所賜給他的是超過眼前這一切的。甚麼叫作有福的人?就是像亞伯拉罕一樣,遵行神的心意,相信和等候神的賜福。

  但願我們今日都作個有福的人。我們是神的兒女,神是願意賞賜給我們的,就如雅各的名字“願神賞賜”。求主使我們不要靠自己的小聰明,也不要被自己的慾望沖昏了頭腦,以至成了雅各的動詞“抓”。不要作抓福的人,卻要作有福的人。當相信神的應許,先求神的國和神的義,神就會將我們所需要的一切加給我們(太六:33),而且是常常超過我們所想所求的(弗三:20)。願我們走信心的道路,像亞伯拉罕一樣,過一個有信心且蒙福的人生。

註一:創世記25:26註。研讀版聖經—新譯本,香港:環球聖經公會。

 

金燈臺活頁刊第一五一期 2011.1
作者黃朱倫牧師為本刊義務總編輯。
本文所載經文錄自聖經新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