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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心與行為

張練能

 

雅各書的研究

  驟眼看來,雅各書是一卷論到“靠行為得救”的書信,與羅馬書“藉信白白得稱義”的教導正面衝突,尤其是雅各書第二章十四至二十六節那一段經文最明顯的有三處提到“人因行為稱義”的思想:

  “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把他兒子以撒獻在壇上,豈不是因行為稱義嗎?”(雅二:21)

  “這樣看來,人稱義是因着行為,不是單因着信。”(雅二:24)

  “妓女喇合接待使者,又放他們從別的路上出去,不也是一樣因行為稱義嗎?”(雅二:25)

  因着這些“因行為稱義”的字句,馬丁路德感覺到雅各書“撕裂了聖經,與保羅及所有聖經經卷對立”,他更將雅各書評為“稻草書信”(Epistle of Straw),在他所翻譯的德文新約聖經中,他把雅各書貶放在啟示錄後面,當作新約聖經的“附錄”一樣看待。

雅各與主耶穌的思想

  然而,仔細察看雅各書第二章十四至二十六節,就發覺在這段經文中,有一個中心思想是作者雅各重覆又重覆的提醒讀者,共有四次之多,就是──“信心沒有行為是死的”(二:14;17,20,26),很明顯這就是此段經文的主題。換句話說,在使徒雅各看來:

  信心- 行為= 死的信心。

  那麼,反過來說,甚麼才是叫人活的信心呢?使徒雅各是不是說:

  信心+ 行為= 活的信心?

  不少在救贖學上出了問題的異端,誤解了使徒雅各,以為單單信靠主基督,人還未能得救,信心以外還要加上善行,才能蒙神拯救。但是,因為使徒雅各在第十八節所說:“…我便藉着我的行為將我的信心指給你看”,又在第二十二節說:“可見信心是與他的行為並行,而且信心因着行為才得成全。”我們便可認定信心與行為的關係超越“外在加上”,乃是緊密的有機體聯繫,信心不是“加上”行為,乃是“產生”行為,有如鬱金香花球根生出鬱金香花一般:

    信心 產生-→ 行為= 活的信心

  這正是主耶穌登山寶訓中的一個主題,主說:“荊棘上豈能摘葡萄呢?蒺藜裏豈能摘無花果呢?這樣,凡好樹都結好果子,惟獨壞樹結壞果子。好樹不能結壞果子;壞樹不能結好果子。凡不結好果子的樹就砍下來,丟在火裏。所以,憑着他們的果子就可以認出他們來。”(太七:16-20)雅各與使徒保羅的思想

  這樣看來,使徒雅各與使徒保羅的神學思想並沒有衝突,反而是異曲同工:

  1. 使徒保羅論到人如何得救──乃是“藉信稱義”。使徒雅各並沒有反對保羅的“藉信稱義”福音真理,乃追問一個基本問題:“怎麼樣的信心才是叫人得救的活信心呢?”在使徒雅各看來信心有兩種,一種是“死的信心”,另一種是“活的信心”。“死的信心”於救贖無益,“活的信心”才能叫人稱義;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死的信心,唯獨產生行為的信心才是活的信心,只有藉着這種活的信心人才能被神稱為義!

  2. 使徒保羅針對的問題是人的自以為義及猶太人的靠律法稱義;使徒雅各針對的問題乃是人的能說不能行及猶太人的虛假度虔誠。這兩問題都是救贖真理的大敵人,若不好好對付,會引到整個信仰系統基礎的崩潰,屬靈生命遲滯,甚至死亡!這正是主耶穌嚴嚴責備法利賽人和文士“自以為義”及“假冒為善”的原因。故此雅各書並沒有與保羅書信衝突,只是因着針對的問題不同,重點相異而已!從另一個角度來看,他們反是相輔相承,要把兩方面合併起來,我們才能看到真理的全貌!

  3. 在書信結構上,使徒保羅喜歡先論信仰,然後從信仰談到生活,(以弗所書和歌羅西書都是上半卷書論信仰,下半卷書談生活;羅馬書結構比較複雜一點,但是基本上也是先論信仰,然後從信仰談到生活。)然而使徒雅各因着當時讀者需要,把信仰那一部分省略了,一開始就與他們談論生活的問題,有如以弗所書第四至六章,歌羅西書第三至四章及羅馬書第十二至十五章一般,充滿了命令,生活教導與行動指引,精簡扼要,可配稱為“新約的箴言”!

  總括來說,雅各與保羅的異同可列寫如下:

  保羅書信 雅各書
救贖真理 藉信稱義 藉着生出行為的活信心稱義
沒有行為的死信心於事無補
所針對的信仰問題 自以為義
靠行為稱義
假冒為善
能說不能行
論生活行為
相同
弗四∼六章
西三∼四章
羅一二∼一五章
雅1-5章

雅各與使徒約翰的思想

  從約翰書信來看,使徒約翰十分着重愛的生活,在他的神學思想裏,愛心的生活是真心信靠主基督的果子,有真信心就有愛的行動,沒有愛的行動就表明沒有真實信心。他說:“愛弟兄的,就是住在光明中,在他並沒有絆跌的緣由。惟獨恨弟兄的,是在黑暗裏,且在黑暗裏行,也不知道往那裏去,因為黑暗叫他眼睛瞎了。”(約壹二:10-11)又說:“我們因為愛弟兄,就曉得是已經出死入生了。沒有愛心的,仍住在死中。”(約壹三:14-15)

  在雅各書我們也會讀到一些內容與語調與約翰壹書很相似的經文,就如──雅各說:“我的弟兄們,若有人說自己有信心,卻沒有行為,有甚麼益處呢?這信心能救他嗎?若是弟兄或是姐妹,赤身露體,又缺了日用的飲食;你們中間有人對他們說:‘平平安安的去吧!願你們穿得暖,吃得飽’;卻不給他們身體所需用的,這有甚麼益處呢?”(雅二:14-16)約翰亦說:“凡有世上財物的,看見弟兄窮乏,卻塞住憐恤的心,愛神的心怎能存在他裏面呢?小子們哪,我們相愛,不要只在言語和舌頭上,總要在行為和誠實上。”(約壹三:17-18)

  這樣看來,雅各,約翰,保羅的神學乃鼎足而立,從不同的三個角度來論述到信徒的信仰與建基在信仰上的生活行為:

  雅各:從叫人活的信心論到無虛假的實際行動(Believing → Doing)

  約翰:從對神的信靠論到行為和誠實上的愛心(Trusting God → Loving)

  保羅:從稱義的地位論到成義的生活(Being Justified → Living Out The New Life)

屬靈生命成長的秘訣

  如此看來,雅各書並非主張“靠行為得救”,乃是論到屬靈生命的成長,使徒雅各看活的信心是一顆充滿生命力的種子,當這種子被栽種在人的心田裏,就會長出與這生命相稱的行為,並且與行為一同成長,邁向成熟!

  雅各書第二章十四至二十六節這一段是解釋這屬靈生命成長最好的經文,在經文中使徒雅各分三步,逐級進深的論述到這屬靈生命成長的秘訣:

  1. 哪一種信心才能叫人得救﹖(二:14-17)

  2. 行為是信心的流露,從行為就可以看出其信心的真偽!(二:18-20)

  3. 信心與行為並行,一同成長,邁向成熟。(二: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