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頁刊

人類天賦神的形像:我是誰?

 

  神雖然知道人類將會變成怎樣,會做些甚麼事,包括墮落罪中,但聖經提及我們的第一件事情(創一:26-27,並在五:1,九:6;林前一一:7;雅三:9中再次提及)卻是:我們與神相似,這是人類獨一無二,與別的受造物所不同之處。在希伯來文中,“照着我們的形像,按着我們的樣式”(創一:26)的意思是,神把人類創造成祂的形像與樣式。我們是“形像持有人”,我們不僅“持有”神的形像,好像這個特徵可以從我們身上拿走似的;正確點說,我們本質上就是祂的形像和樣式,這是不可改變的。
  至於神的形像是甚麼意思,傳統上改革宗神學一直強調幾項重點。加爾文以保羅的書信為理據,強調成為神的形像跟與基督相似是息息相關的:“是照着神的形像,在公義和真實的聖潔裏創造的”(弗四:24)。信徒已經“穿上了新人。這新人照着他的創造者的形像漸漸更新”(西三:10)。誠然,我們是殘破的神的形像,受罪惡所玷污,可是在基督裏,我們卻重新得着只有在樂園裏的亞當和夏娃才擁有的最原初的良善。其他改革宗神學家則強調,人與神相似之處,在於我們都是有個性,有理性,有創造力和有道德的受造物。毫無疑問,所有這些見解都是正確而有價值的。
  不過,創世記第一章27至28節的上下文,告訴我們更多有關神的形像的事情。在古代歷史的背景下,成為神的形像跟成為神的王子這個觀念相關。古代的帝王被視為神明的兒子,他們要確保天命得以在地上實行,因此是充滿尊榮的。這種觀念也是神在以色列眾王身上所定的計畫的一部分─以色列的君王也被稱為神的兒子(代上二八:6;詩二:7)。然而,這個對於神的兒子或神的形像的觀念,在創世記中卻得到徹底的擴展:“神的形像”一語給套用在每一個人身上:“祂所創造的有男有女”(創一:27)。
  因此,按照聖經的觀點,全人類都承受了一度只屬於王族的尊榮與身分(詩八:3-8)。每個人在世上都要遵行神的旨意,好彰顯這位又真又活的神─宇宙的大君王─的榮美。改革宗神學往往把人類擔當的這個角色稱為“文化使命”,它所指的是我們有福氣,同時也有責任,在基督的帶領下去發展文化(創一:28-30)。這個使命最終在耶穌身上得以實現,祂吩咐得贖的神的形像(祂忠信的子民),藉着“福音使命”去實踐文化使命,就是到全世界去傳揚基督的名(太二八:18-20)。

金燈臺活頁刊第一三○期 07.7
選載自研讀版聖經新譯本。香港:環球聖經公會,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