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羅西書讀經講義



貳 基督救贖的工作(1:20-23)

  保羅先提到基督本身之榮耀怎樣偉大,然後講論祂所成就的救恩,這就使人對祂所完成的救贖,更加留意,更看為有價值了。歌羅西之異端,認為屬物質的人無法與屬靈的神接近,這種道理是含有一小部分真理的,因為人的確是污穢有罪,不能與神親近。但他們卻忽略了基督救贖的大功。若沒有基督的救贖,人誠然不能與神親近;但既有基督之救贖,罪就不再是無法拯救的,人也不再是不能與神親近的。因為藉主的寶血,我們就可以跟神親近,並在祂寶血下坦然進到神面前(弗2:13;來10:19),在此保羅分幾方面講論基督救贖的工作。

一.救恩的根據(1:20上)

“既然藉着祂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成就了和平,”(1:20上)

  基督的救贖是根據祂曾為我們流血的事實,流血是神對罪的要求。“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來9:22)。“流血”表示已受刑罰和咒詛。罪是要受刑罰的,基督既為我們受了刑罰,信靠基督的人就可以不用再受刑罰了。所以神基督的流血使我們的罪歸在祂的身上(賽53:6;彼前2:24;林後5:21)。既然基督已為我們流血,受了咒詛,現在可怕的不再是人的罪,而是人的不信;人若拒絕祂的血的洗淨,和祂的救贖之恩,就只好自己擔罪了。

  “藉着祂”,不是任何人在十字架上流血就可以贖罪,唯有基督才可以贖罪,因為只有祂是絕對聖潔的神子。

二.救恩的成就(1:20下)

“便藉着祂叫萬有,無論是地上的、天上的,都與自己和好了。”(1:20下)

  在這半節中,最重要的是這“萬有”所包含的主要意義是甚麼?這裏所說的“和好”,是怎樣的和好?萬有怎樣與神和好?在此“萬有”的主要意思是指人,因為萬有是因人的犯罪而一同嘆息勞苦(羅8:22)。所以人類獲得基督救贖的結果,萬有也因人的得救而一同與神和好了。這“和好”的意思實即指羅八章19至23節所講的,意思就是可以不再受咒詛而享平安。人的罪得赦免而與神和好的結果,萬物也因基督救贖的成功而得着完滿和諧,不再互相侵害而發生各種不幸與災禍,這種完滿和諧與平安將在主的國中得着實現“豺狼必與綿羊羔同居,豹子與山羊羔同臥;少壯獅子,與牛犢,並肥畜同群;小孩子要牽引他們。牛必與熊同食;牛犢必與小熊同臥;獅子必吃草與牛一樣。吃奶的孩子必玩耍在虺蛇的洞口,斷奶的嬰兒必按手在毒蛇的穴上。在我聖山的遍處,這一切都不傷人,不害物;因為認識耶和華的知識要充滿遍地,好像水充滿洋海一般”(賽11:6-9)。

  在這裏保羅是按基督救恩的成就來說,並非按救恩施行的程序來說。雖然按着救恩施行的程序,今日還沒有施行到這地步,但按救恩成就之功勞來說,已經包括了現在實現,跟將來要完全實現的永遠平安國度在內。

  但這裏的“萬有”不包括天使在內。在此“地上的,天上的”其含意只是指着整個宇宙,卻不是特別指天上的天使。有人以為既說“天上的”,天使必在內,這樣,救恩也有分為天使預備了。但按來二章16節可知救恩不包括天使在內。所以這裏的“地上的,天上的”只是普遍指整個宇宙的講法而已!

三.救恩的經歷(1:21-22)

  這兩節聖經是保羅追述歌羅西信徒蒙恩的經過,也就是救恩臨及信徒的過程,跟弗二章11至13節之總意相似,分兩點研究:

1. 信徒的景況(1:21)

“你們從前與神隔絕,因着惡行,心裏與祂為敵。”(1:21)

  信徒從前與神隔絕的,按靈性是死的,不能與神交通。在此“隔絕”與創二章17節之“死”是相同的意思。“隔絕”表示完全斷了交通,完全離開了神。這隔絕神與人之間關係的就是罪(賽59:2;弗2:1;林前15:22)。反之,信徒罪得赦免,不只是刑罰的免除,同時也除去了神人間交通的阻隔。

  跟神隔絕的結果必定與神為敵“因着惡行,心裏與祂為敵”。因為人既然遠離神,便更加放膽地隨着己意行惡,不服從神的律法;對恨惡罪惡的神,自然站在敵對的地位上。

  與神隔絕的結果也必給魔鬼機會在人的心中說話,叫人更不信服神,而放縱肉體的私慾,聽從魔鬼的誘惑,走滅亡的路。注意本句“因着惡行,心裏與祂為敵”,不單指那些無神論者或存心與神作對的人,包括一切雖然無心跟神作對,卻因所行的事既然是惡的,就自然是敵對神的人。但感謝神,當我們還與祂為敵時,祂就為我們預備了救恩(羅5:6-11)。

2. 現今的蒙恩(1:22)

“但如今祂藉着基督的肉身受死,叫你們與自己和好,都成了聖潔,沒有瑕疵,無可責備,把你們引到自己面前。”(1:22)

  本節指出我們現今能已到神面前的理由。因為神自己為我們預備了救法,使我們可以與祂和好。這和好的工作是藉着基督肉身受死所成就的。所以除了基督之外,再無別的中保,因為除基督之外,並沒有任何人或天使曾為我們的罪受死。

  “但如今”,是一個轉機,表明一切從前與神為敵的人,現今可以因信基督而與神和好了。“但如今”也可能成為一個危機,顯示今後那些不信基督的人罪更大了。

  下半節是論到救恩之偉大功效,不但叫我們與神和好,也使一切蒙拯救的人在神眼中“都成了聖潔,沒有瑕疵,無可責備”的。為甚麼信靠基督的人便不再與神為敵,且與神和好?因為基督已經完全清除我們的罪,使我們在祂裏面成為沒有瑕疵,無可指責的。

  在此“肉身受死”可能針對當時神哲主義的錯誤,他們以為基督是沒有肉身的,祂的受死不是肉身的死,他們以為基督只有一個抽象的身體。但聖經清楚給我們看見,基督是成了肉身為我們受死的(彼前2:24;來2:14;約1:14)。這樣受死的結果有完全的功效,使信祂的人成為聖潔。

  注意聖經不是按信徒信主以後的生活情形,來判斷我們是否已經聖潔,而是根據基督所完成的救恩,來斷定一切信靠祂的人都是已經成為聖潔的了。

  “把你們引到自己面前”,本句證明人是可以到神面前的。歌羅西的異端以為人不能接近聖潔的神,這是錯誤的。人靠着自己誠然不能親近神,但靠着基督的恩典就能夠親近神了。並且這正是神的目的。神自己主動地為人開通了到祂面前的路,這道路就是基督(約14:6)。神又呼召人來親近祂(羅10:20-21)。

四.蒙恩者應有的策勵(1:23)

“只要你們在所信的道上恆心,根基穩固,堅定不移,不至被引動失去福音的盼望;這福音就是你們所聽過的,也是傳與普天下萬人聽的,我保羅也作了這福音的執事。”(1:23)

  本節最重要的是開頭兩個字“只要”,表示下文所說的是一種條件。因而有人以為下文所說的,就是可以與神和好的條件。這條件就是要“在所信的道上恆心…”,才不至失去福音的盼望。這講法認為雖然救恩由基督所成就,但人必須要有堅固的信心,才能得着救恩。例如:在主所講的撒種的比喻中,那些種子落在好土裏的人,是將所聽的道,持守在善良和誠實的心中,並且忍耐着結實的(路8:15)。所以我們必須有真實的信心,以持定所盼望的福音。

  但本節的“只要”也可能僅僅是要指出信徒方面該盡下文所說的責任,而不是把以下所提的事,作為得以與神和好的條件。也就是說,我們並非先履行了下文提及的事,然後才可以得救。反之,正因我們已經蒙恩得救了,所以理當有如下文的表現:“在所信的道上恆心,根基穩固,堅定不移…”既知道所蒙的恩典是這麼偉大奇妙,就該更加堅強地持定所盼望的恩,不要被甚麼異端的教訓引動而離開福音的盼望了。

  以上兩種解釋,以末後一種解釋更接近原來的意思。顯然保羅這裏所說的話,目的不是要勸勉歌羅西人歸信神,而是勸勉他們不要受誘惑,要持定所信的。因他們是已經歸信了主的人。在此可得有關信心的幾點教訓:

  A. 信心要有對象道:我們不是亂信,而是信道成肉身的基督。

  B. 信心要有恆而持續:真信心是繼續的,不是一時的,是一種有生命的信心。正如人雖然只是一次就生了下來,卻要繼續不斷地長大;又如一粒種子,雖一次死在地裏,其實它是繼續地生長下去。

  C. 信心要有好根基:根基穩固。

  D. 信心要有盼望:真信心必有可靠的盼望,使信的人心中仰望天上的事。這種仰望可使人不至被今世的事物或道理牽引,而失去天上的盼望。

  另一方面本節也告訴我們一些有關盼望的教訓:

  A. 我們所有的盼望是福音的盼望,不是這世界的盼望,是因接受福音而有的一切有關於永生的榮耀盼望(彼前1:4)。

  B. 這盼望是普天下的人都可得着的。因這福音不單傳給歌羅西人,也傳給普天下的人。所以凡已經得着這盼望的,都有責任把它傳給萬人(太28:19-20)。

  C. 這福音的盼望曾在使徒保羅身上發生奇妙的功效。保羅從前是極力逼害這福音的,如今卻成為這福音的執事。保羅不但自己深信這福音的盼望,也為這福音作執事,要把它傳給普天下人聽。

著者:陳終道牧師 Rev. Stephen C. T. Chan
出版:金燈台出版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