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頁刊



創世記(十九)

尋找新娘

鍾慶義  

 

經文:創世記第二十四章

   創世記第二十四章是亞伯拉罕人生暮年時的一個轉接篇章:在那位守約的神帶領下,亞伯拉罕的僕人為亞伯拉罕的兒子以撒找到了利百加作為妻子。這個古代配婚故事告訴今日的我們:無論是日常的事務,甚至是重要的決定如尋找新娘,當神的子民向祂尋求指引時,就會經歷神的信實和保守。

   亞伯拉罕的僕人是個相信神會帶領及引導的人。他勇於承擔重要的任務,為以撒尋找新娘,祈禱仰望神的指引,神就使他成功。

僕人的任務

   亞伯拉罕給他的僕人一個任務:為以撒尋找新娘(創24:1-9)。這任務有兩個重要的指令;僕人要向亞伯拉罕的神,就是天地的主忠誠地起誓,必定遵照這兩個重要指令而行。第一,僕人絕不在迦南女子中為以撒娶妻,卻要從閃的後裔(蒙福的譜系)中尋找新娘。所以僕人是要回到亞伯拉罕的親屬中間為以撒娶妻。第二,僕人不可以帶以撒回去迦勒底的吾珥(創24:6)。換句話說,他們是以應許地為家,以撒是要留在這應許地的,可見亞伯拉罕對神的應許充滿信心。亞伯拉罕向他的僕人說:“耶和華天上的神,就是領我離開我的父家和我親族之地,曾經對我說話,又向我起誓的那位說:‘我必把這地賜給你的後裔。’祂必在你前面差派祂的使者,你就可以從那裏為我的兒子娶妻。”(創24:7)

僕人的尋索

   僕人仰望耶和華的指引,遇到了利百加(創24:10-27)。僕人帶着十隻駱駝背上的禮物,長途跋涉回到米所波大米的哈蘭,到了拿鶴的城,就是亞伯拉罕親屬的住處。經過漫長的旅程,人和駱駝都疲倦了。敘事者預備我們去看神已經預定了的事,11節這樣敘述:“黃昏時分,女人出來打水的時候,那僕人就叫駱駝跪在城外的水井旁邊”。在那裏,僕人仰望神,祈禱求指引。為了能辨別有機會成為以撒的新娘的女子,他求神使他知道是哪一個:“耶和華我主人亞伯拉罕的神啊,求你今日使我遇見好機會,施慈愛給我的主人亞伯拉罕。我現在站在水泉旁邊,城內居民的女兒正出來打水。我對哪一個少女說:‘請你放下水瓶來,讓我喝點水。’如果她回答:‘請喝,我也給你的駱駝喝。’願那少女就作你選定給你僕人以撒的妻子。這樣,我就知道你施慈愛給我的主人了。”(創24:12-14)僕人的話還沒有說完,利百加就出現了。這美麗的女子不但給他和他的駱駝水喝,並且正好就是亞伯拉罕的親屬(創24:15-25)。僕人的禱告得蒙應允;當他得到神的指引,知道神的旨意之後,就跪下敬拜耶和華,說:“耶和華我主人亞伯拉罕的神是應當稱頌的,因為祂不斷以慈愛和信實待我的主人;耶和華也一路引導我,到了我主人的兄弟家裏。”(創24:26-27)

僕人的成功

   那僕人拜訪亞伯拉罕的親屬,與他們商討讓利百加作以撒的妻子(創24:28-61)。那僕人向利百加的父親彼土利及兄長拉班解釋他的使命,交代他如何被主人亞伯拉罕差派,起了誓不為以撒在迦南人中間找妻子,而要在亞伯拉罕的親屬中間去找。僕人向他們說述神如何引領他遇見利百加,使他知道神的旨意是預備利百加有機會成為新娘。彼土利和拉班接受了那僕人的請求,回答說:“這事既然出於耶和華,我們就不能對你說好說歹。看哪,利百加就在你面前,你可以把她帶去,照着耶和華所說的,作你主人兒子的妻子。”(創24:51-52)利百加自己也願意接受神的旨意,說:“我去。”在家人為她祝福後,利百加就與那僕人同去。這章敘事就以以撒娶了利百加為妻作結(創24:62-67)。

   從這段經文可見四個神學真理(參考T. Constable, “Notes on Genesis”, 1996, p. 124)。第一,這敘事顯示信實的神按照祂的應許,為亞伯拉罕預備後代:首先是神蹟性地預備以撒,如今更為以撒預備妻子;神真是一位可信的神。第二,創世記第二十四章亦顯示出,如果人真誠地尋求祂的旨意,他們便會發現神的旨意,可以跟着去行;因為神是會帶領人的。第三,這段經文提供了一個好榜樣,就是忠心盡責的僕人實踐神的旨意,他的態度尊榮了他的主人,最終也尊榮了神(創24:12、26-27)。第四,這經文亦顯示神的旨意是可以辨別的,正如新約教導,人若願意被聖靈引導,就能辨別神的旨意。我們是否與聖靈同行?我們是否願意順服神的旨意?

   在此讓我們思想這段經文給我們的兩個現代意義。第一,在我們人生所有事情上,“信靠神”是在哪個位置?我們是否相信神會將最好的給我們?還是認為神的最好並不是最好,我們仍然需要自己“力爭”?我們是否可以在神的美善與恩典中安息,即使我們不明白自己的際遇?第二,因為倚靠神的指引而禱告。這段經文讓我們看到那僕人認真信靠神,深信神會指引他完成任務。當我們祈禱,我們是否帶着單純的動機去求神的旨意成就?我們的祈禱是否顯示自己完全倚靠神,因為我們相信神關心我們;還是顯示我們軟弱的信心,以神為僕人並以自己為主人,來要求神成就我們的心意呢?

 

金燈臺活頁刊 第212期 2021.3
本文由梁偉民弟兄翻譯自作者的英文講章。作者鍾慶義牧師為新加坡浸信會神學院講師。本文的經文錄自《聖經新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