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頁刊



屬靈領袖的風範

柴樹良

 

經文:提摩太前書三章1至13節;提多書一章5至9節

   教會的“長老”與“監督”指的是同一個職分,兩者的資格實際上是相同的(提前3:2-7;多1:6-9)。“長老”表示他們是教會中較資深的會友,靈命與事奉生命較成熟,在教會中受人敬重;“監督”則反映他們的責任是監督教會的發展和信徒屬靈生命的成長。提摩太前書三章1至13節與提多書一章5至9節提及監督(即長老)和執事這些領袖時,強調的是他們的品格與道德操守。這與世俗人一般對領袖的要求不同:世人強調領袖的資歷與能力,較少提及領袖的品格。但是,屬靈領袖的品格非常重要。

   提摩太前書三章2至7節列出了十五項監督必備的條件,句子以希臘文δεῖ(“必須”)起頭,大部分英文譯本譯為must be(“必須”)。保羅描述這職位與其領導地位,讓任何擔當屬靈領袖的人明白他們必須具備這些基本條件,也就是屬靈領袖應有的品格。

一.羨慕聖工,堅守真理(提前3:1、7、13;多1:9)

   監督與執事是榮耀的職事,屬靈領袖需要羨慕聖工(提前3:1),以事奉為首位。要堅守真理,即是面對困難,也要在真理上放膽,“在基督耶穌裏的真道上大有膽量”(提前3:13),意思是對耶穌和真理大有確信,“堅守所教真實的道理”(多1:9)。此外,教會領袖需要“在教外有好名聲”(提前3:7);領袖若在教外名聲不好,教會與神也會因而受羞辱。屬靈領袖不單在教會內有好名聲,在教外也要有好的工作與生命的見證。

   屬靈領袖需要能夠勸導別人,勸人悔改,生命改變,“能將純正的教訓勸化別人”(多1:9)。領袖也要勸導會眾跟隨教會的帶領,與教會同心。在今日這個複雜多元的社會,基督徒之間對社會一些重要的議題也有不同的意見,意見的不同甚至會造成人際關係的撕裂。人心與處境也愈來愈複雜,各人有自己的訴求,勸導工作也愈來愈困難,這些都是屬靈領袖的挑戰。

   有人說,作屬靈領袖,既要“恩威並重”,也要“外圓內方”。“內方”指在屬靈原則上持守立場,不會在原則上妥協。“外圓”指在應用這些原則時,對人滿有恩慈、體恤、憐憫與忍耐。即使在教會會議中或社會爭論的議題中面對不同意見,也不應暴躁或魯莽發言;即使在糾正抵擋的人時,也應該是態度溫和的。

 二.作信徒的榜樣(提前3:2、10;多1:6-7)

   提摩太前書三章2節要求屬靈領袖要“無可指摘”,原文可譯作“讓人得不着把柄”,敵對的人無法在他的身上找到錯誤來批評他。這不是指領袖的生命完全,若是這樣,沒有人夠資格做屬靈領袖。領袖並不是完全無過失與罪,而是在道德上處處謹慎和負責任,在可見的行為上“無可指摘”,不會在一些嚴重的問題上被人“抓着”把柄,例如關乎名、利、色的問題。領袖要無可指摘,第一就是要對配偶忠誠。當時的社會對配偶不忠的情況非常普遍,像現代社會一樣。保羅提及領袖在婚姻上的忠誠十分重要,領袖在婚姻生活上要成為信徒的榜樣。

   此外,領袖的身教與言教同樣重要,最有效的教導不是言教,而是身教。有人給聖徒下了一個定義:“聖徒就是讓基督在他身上再活出來的人”。常言道:“有其父,必有其子”;同樣地,“有其領袖,必有其教會”,領袖的素質提升,教會的素質也提升。

   領袖必須“好好管理自己的家,使兒女凡事端莊、順服。人若不知道管理自己的家,焉能照管神的教會呢?”(提前3:4-5)“兒女凡事端莊、順服”,意思是領袖兒女的順服和好行為是人所共知的。領袖一家的見證非常重要,提摩太前書三章12節再次提及他們要“好好管理兒女和自己的家”。

   領袖要在生活上按真理與自己的教導而行(提前4:16),要“凡事忠心”(提前3:12),即為人誠實可靠。領袖最重要的素質是要有誠信(integrity),包括:不會一口兩舌,說話要誠實(提前3:8)。“誠實”是神對以色列人一個非常重要的要求,也是對每一個基督徒的要求,特別是屬靈領袖。保羅鼓勵我們,要戒除在言語上容易挑剔別人的壞習慣,方法就是要培養“凡事謝恩”與“凡事說造就人的好話”的習慣;“凡事謝恩”是神在我們身上的旨意(帖前5:18)。屬靈領袖要客觀,要多從別人的角度去了解他們的觀點。求主幫助我們能多在弟兄姊妹身上看見他們的優點,多為他們感謝神。有人說:“種一種行為,收一種習慣;種一種習慣,收一種性格;種一種性格,收一種命運。”在行為、習慣、性格與命運之間,有微妙的栽種與收成的關係。領袖必須在生活上培養好的習慣,若不以身作則,謹慎言行,可能絆倒人比建立人更多。

   我們不是說,要生命完全成熟才可以有資格在教會承擔較重要的事奉崗位,而是說屬靈領袖在生活上要不斷實踐和追求上述的真理。不但教會應當尋找靈命與品格成熟的人選作領袖,那些有潛質的人也應當培養本身的生命素質,以至有朝一日能夠成為教會的領袖,為主所用。

 

金燈臺活頁刊 第204期 2019.11
作者柴樹良牧師為金燈臺出版社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