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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是公義的神

 

   “神是公義的神”:這是一個關於人的生死之重要題目。神是公義的,就是說:神是公正的、公道的、公平的,斷不以有罪為無罪。所有的罪惡,神都要追討和審判,並且施行刑罰。聖經說得很清楚:

 祂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羅馬書2:6)

耶和華……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那鴻書1:3)

   這兩段經文告訴我們,神必定要追討一切的罪。即使現在沒有報應,將來也有報應;今生沒有報應,來生也有報應。聖經說:神絕對不能以有罪的為無罪。俗語說:“欠債還錢。”我們所欠的,是罪的債;神是公義的,祂公正、公道、公平,必定要追討我們一切的罪,作出公正的審判,並且加以刑罰。

   有一天,丹拿探長在郊外遇見一個農夫,那個農夫拿着一根大鐵釘看來看去。丹拿探長靠近去看。農夫說:“這是從一個骷髏頭骨裏面找出來的。”說着就把一個骷髏頭骨拿起來,說:“這根大鐵釘,就是在這個骷髏頭骨裏面。”丹拿探長就曉得這是一宗謀殺案。他拿了鐵釘和骷髏頭骨後,就查問這個墳墓屬於哪家。找到那一家人,跟家裏一位老太太聊起來。丹拿探長說:“你丈夫怎樣呢?”老太太說:“三十五年前,他喝醉酒,死了;埋葬在那個墳墓。”丹拿探長說:“他不是醉喝酒死的,是你殺死的。”老太太說:“沒有這樣的事。”丹拿探長就把大鐵釘和骷髏頭骨拿出來。老太太臉色大變,最終承認三十五年前用酒灌醉丈夫,然後用鐵釘從他的太陽穴釘下去,把他殺死。她的罪行,三十五年後還是被追討,不能逃脫。

   神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那麼人是絕望的嗎?聖經裏面有一句很奇妙的話,請留心思想:

 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翰壹書1:9)

   這句經文說:神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十分奇妙!本來是:神是公義的必定要追討我們的罪;這裏竟然是:神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為何是這樣?

   神是公義的,本來要追討我們的罪;但是因為耶穌基督為我們還清了罪債,情勢就完全改變了。神是公正的、公平的、公道的,祂必定追討我們的罪。但是,祂也差遣耶穌基督來到世界上,為我們死在十字架,付出沉重生命的代價,叫一切信祂的,罪得赦免,不至滅亡,反有永生。所以,凡是接受耶穌基督作救主的,罪就得着赦免。

   我們都知道欠了債就要還錢;但是假如有一位好朋友替我們把錢還清了,那麼公義的法官就會宣告:“某某人欠了多少多少的債,但是他的朋友替他完全還清了。這個人現在就沒有欠債,就不必受刑罰,可以釋放。”

   “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這是聖經奇妙的真理。但願我們接受耶穌基督,來到上帝面前求祂赦免,求祂宣告我們因着接受耶穌基督,就可以罪得赦免,無罪釋放。

   願你向神禱告說:“親愛的天父,我來到你面前承認我的罪。雖然人看我很好,但是我知道自己的罪惡,知道自己所做的一切。耶穌基督已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死了,付清我們的罪債;求你使我可以靠主耶穌基督的恩典,罪得赦免,有一個新的人生。求你垂聽我的禱告。這樣祈求,奉靠耶穌基督的名,阿們。”(麥希真)

 

金燈臺活頁刊 第203期 2019.9
筆錄自麥希真牧師的講道,獲准轉載於《金燈臺》活頁刊。講道影片載於maixizh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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