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人的生命與其結果的因果關係,耶穌基督講了“樹與果子”的比喻。
“因為沒有好樹結壞果子;也沒有壞樹結好果子。凡樹木看果子,就可以認出它來。人不是從荊棘上摘無花果,也不是從蒺藜裏摘葡萄。善人從他心裏所存的善,就發出善來;惡人從他心裏所存的惡,就發出惡來;因為心裏所充滿的,口裏就說出來。”(路6:43-45)
基督直言:“沒有好樹結壞果子,也沒有壞樹結好果子”、“人不是從荊棘上摘無花果,也不是從蒺藜裏摘葡萄。”這種教導,真是好得無比。因這兩種植物與它們所結的果實,絕然不同。如此淺近的道理,人人皆知;但道理雖淺近,人卻不一定都能懂。其中不易懂的,就是主以植物比喻的人類:“善人從他心裏所存的善,就發出善來;惡人從他心裏所存的惡,就發出惡來;因為心裏所充滿的,口裏就說出來。”基督的比喻是以物喻人,比喻雖很顯淺,但道理卻極深奧;而誰是善人、誰又是惡人呢?耶穌在另外的教訓中說過:“祂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太5:45)可見主在這裏講的善人應即為好人,而惡人便應為壞人。這兩種人都應在神的大愛中,而這兩種人卻是同根生,皆為人類始祖亞當的後裔,既為同根又連枝,何以又分出好人與壞人,善人與惡人?這兩種人在始祖犯罪時,都在人的原罪中墜落了,但也都包涵在神的大愛中,以及在耶穌十字架的恩典裏,都應可得到救贖。因此,如果這兩種人都願接受主的救恩,並且認罪悔改,也都會成為“蒙恩的罪人”,亦即“因信稱義”的義人。但若有些人,如路加福音第十八章9至14節中主所講的那位稅吏,他認罪之後,主說:“這人(稅吏)回家去,比那人(自詡為義人的法利賽人)倒算為義了。”基督在這個比喻中所講的法利賽人,自以為義人,反倒成為不義的人。那自以為罪人的,卻因認罪悔改反倒成為義人。與“兩種果樹”的比喻連在一起,“善人(蒙恩的罪人)由他心中所有的善(蒙恩之後的改變),就發出善來,惡人(不悔改反自以為義者),由他心中所有的惡(人的原罪加上本罪)就發出惡來,何為義人與善人,及何為壞人與惡人,便十分明白了。
主在“兩棵果樹”比喻中,所真正要講給門徒聽的,是強調兩棵樹,及其所生產的善果與惡果之因果關係。先有了樹,之後才會結出不同的果子,樹是“因”,果是“果”。雅各書告訴我們說,人有了信心(因信而得的義),便必須要以其行為表現出來,其所表現的就是行為(義之果)。“我的弟兄們,若有人說自己有信心,卻沒有行為,有甚麼益處呢?這信心能救他嗎?若是弟兄或是姊妹,赤身露體,又缺了日用的飲食;你們中間有人對他們說:平平安安地去吧!願你們穿得暖,吃得飽;卻不給他們身體所需用的,這有甚麼益處呢?這樣,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必有人說:你有信心,我有行為;你將你沒有行為的信心指給我看,我便藉着我的行為,將我的信心指給你看。你信神只有一位,你信的不錯;鬼魔也信,卻是戰驚。虛浮的人哪,你願意知道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死的嗎?”(雅2:14-20)這裏所說的正是基督徒的“善行”,而這些善行是因為信者得救之後,所自然生發出來的善果,是由這棵樹而出(因信稱義者所結出之果),是自然的善果。人在尚未悔改、尚未稱義之前,所生發出的是惡果,也即先有樹,而後才會有果。
所以,人的一切“善行”,均在“因信稱義”之後所生發出的果實,並非人自己的功勞。人如未由罪人改變成為義人,便只能生發出惡果,沒有善果。所以人的善行不能算為功勞,若以為“善行”可以換取得救,便是因果的倒置。此為馬丁路德之“唯獨恩典”的最重要證明。
金燈臺活頁刊第193期 2018.1
作者殷穎牧師為文宣士。本文為作者“紀念馬丁路德改教五百周年論述”之其中一篇。
插圖:Agnes Leung(agnesleu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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