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燈臺》活頁刊

君尊的靈祭品

何衛中

 

  在舊約時代,祭司是特別揀選的族類,惟有利未人才能擔任,大祭司還要神特別選立的;但來到新約,是全民皆祭司,根據彼得前書:“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神的子民。”(彼前二:9)雖是如此,卻不是全民皆先知;先知是需要神特別呼召的,正如今天的牧師傳道,他們經過神的呼召,然後獻身作全時間的傳道人。故新約時代是全民皆祭司,卻不是全民皆先知,千萬別混淆。
  我們既是祭司,那麼就有所獻祭,新約聖經給我們看到有七種祭是應當獻上的:

 

一.獻身的活祭(羅一二:1)

  保羅在羅馬書第十二章講論基督徒的事奉,但在事奉之前要先獻身,就是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活祭”這詞是保羅發明的,新約聖經中惟一在這裏出現,這詞妙到毫巔,根本上是矛盾的:因為講到獻祭,所有的祭都是死的,保羅在這裏卻說獻“活”祭。活祭中“活”的意思是:
 1. 是自動甘心的自己活生生走上祭壇,不是給人擺上去的。
 2. 是全部的,不是局部的,不是只獻隻手或隻腳,而是身體的全部。
 3. 是全時間的,不是部分時間,不是只作“禮拜天的信徒”。
  而祭就是死,若不“死”,就不能事奉:我們的雄心要死,意願要死,得失要死,榮辱也要死,這就是祭。
  一方面是活,一方面是死,這就是活祭。

 

二.頌讚的脣祭(來一三:15)

  “我們應當靠着耶穌,常常以頌讚為祭獻給神,這就是那承認主名之人嘴脣的果子。”(來一三:15)基督徒的人生是一個讚美的人生,我們本身就是一首樂章,要奏得美妙,讓主欣賞。“我因你公義的典章一天七次讚美你。”(詩一一九:164)我們日常生活中,要常常用嘴脣讚美神,這就是頌讚的脣祭。

 

三.禱告的香祭(啟五:8)

  “二十四位長老就俯伏在羔羊面前,各拿着琴和盛滿了香的金爐;這香就是眾聖徒的祈禱。”(啟五:8)
  “願我的禱告如香陳列在你面前!願我舉手祈求,如獻晚祭。”(詩一四一:2)基督徒的禱告,便是獻祭。

 

四.憂傷的心祭(詩五一:17)

  大衛犯罪之後,神差遣先知拿單去責備他。他認罪也徹底悔罪,痛悔之切,寫下詩句:“神所要的祭,就是憂傷的靈;神啊,憂傷痛悔的心,你必不輕看。”大衛雖犯了嚴重的罪,但因着他這憂傷的心祭,使他蒙神赦免,仍被稱為合神心意的人。

 

五.供奉的物祭(腓四:18)

  腓立比教會是保羅建立的,他們對保羅有特別的情分,在他傳福音的事工上,屢次派人餽送支持他。保羅寫信稱讚他們說:“但我樣樣都有,並且有餘。我已經充足,因我從以巴弗提受了你們的餽送,當作極美的香氣,為神所收納,所喜悅的祭物。”(腓四:18)基督徒對神的僕人在物質上的供應,是供奉的物祭。

 

六.善行的美祭(來一三:16)

  “只是不可忘記行善和捐輸的事;因為這樣的祭,是神所喜悅的。”(來一三:16)善行的美祭,就是基督徒在奉行什一奉獻之外,還有行善方面的捐輸,就是賙濟窮人,救災救難的奉獻。這是神喜悅的奉獻,成為美祭。

 

七.救人的靈祭(腓二:17)

  “我以你們的信心為供獻的祭物,我若被澆奠在其上,也是喜樂,並且與你們眾人一同喜樂。”保羅傳福音,愛人靈魂的迫切,真是無出其右者。“我是大有憂愁,心裏時常傷痛;為我弟兄,我骨肉之親,就是自己被咒詛,與基督分離,我也願意。”(羅九:2-3)他為救人靈魂,獻上生命的代價:“我比他們多受勞苦,多下監牢,受鞭打是過重的,冒死是屢次有的。被猶太人鞭打五次,每次四十減去一下;被棍打了三次;被石頭打了一次,遇着船壞三次,一晝一夜在深海裏。…受勞碌,受困苦,多次不得睡,又飢又渴,多次不得食,受寒冷,赤身露體。除了這外面的事,還有為眾教會掛心的事,天天壓在我身上。”(林後一一:23-30)這樣為福音受苦,在使徒們中間還無出其左者。故他能在臨殉道之前奏出凱歌:“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所信的道我已經守住了。從此以後,有公義的冠冕為我存留,就是按着公義審判的主到了那日要賜給我的。”(提後四:7-8)
  願我們都學習獻上這七種君尊的靈祭品,為主所悅納。阿們。

金燈臺活頁刊第一二六期 06.11
作者何衛中牧師為本社總幹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