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燈臺》活頁刊

神蹟是在遞餅中發生的?

陳終道

 

  “耶穌拿起餅來,祝謝了,就分給那坐着的人。”(約六:11)

  約翰沒明說耶穌怎樣分餅給坐着的人,馬太福音第十四章十九節則說“遞給門徒,門徒又遞給眾人。”

  除了主耶穌,誰能用五餅二魚使五千以上的人吃飽呢?但留心主耶穌所行的神蹟,多半讓人有分於祂的作為。例如祂叫彼得去釣魚上稅,神蹟是因祂的話而有,卻是在彼得釣魚時才發生。祂吩咐生來是瞎子的去西羅亞池洗掉祂塗在他眼睛上的泥,使瞎子看見的是主耶穌,神蹟卻是在瞎子自己到西羅亞池洗去眼上泥污時才生效,祂所行的神蹟總是使信服祂的人有親自有分的經驗。

  照樣主耶穌怎樣行這五餅二魚的神蹟?若由祂自己獨自擘餅,直到足夠五千男丁加上婦孺的數量才分給眾人,可能到天黑還沒擘完。但祂要門徒讓群眾五十一排,一百一排的坐下,祝禱之後,由祂擘開了餅遞給門徒,又遞給眾人,每人擘開他所需要的那一份,又再遞給旁邊的人,就在傳遞之間,神蹟繼續發生,越遞越多,直到全都吃飽了,且剩下許多零碎。這樣,神蹟雖是憑祂的能力行的,卻也是所有吃餅的人一同有分行的。請留意:

  1. 無論誰餅到了他手中卻不傳遞給旁邊的人,“神蹟”就停在他手上了!把餅不斷傳遞出去,神蹟就不斷擴展,使五千人吃飽的神蹟,是由五千人一同有分傳遞的。全能的主耶穌多麼願意用我們這些一無所能的人,有分於祂的工作,為甚麼我們還有許多顧慮,疑惑,不肯把自己完全擺上?為甚麼不信而順從呢?

  2. 群眾都吃飽之後,耶穌吩咐把碎餅碎魚收拾起來,“免得有蹧蹋的”。這拾起的十二籃是否會由十二個門徒分受?這可能性很小。主與門徒的行程中不可能帶這麼多糧食。祂吩咐彼得釣魚上稅,也不過從魚口取得一塊錢,作為祂與彼得二人的稅銀,並無餘款。

  所以十二籃的碎餅碎魚,較可能分給群眾中最需要的人,但那獻上五餅二魚的童子必然有一籃,他所得的遠較他憑信心獻上的更多。

  省思:我們是否想白白得來,卻不肯白白分出去?從信主以來,曾否有過一次(或多次)經過獻上所有,卻出乎意外的得着父神的回報?

  謹記金句:

  “我的神必照祂榮耀的豐富,在基督耶穌裏,使你們一切所需用的都充足。”(腓四: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