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不但注意信徒的心,要我們的心純一,也注重我們的口,要我們的口不論斷人。若是我們的心未“受割禮”,就不能服事神,但如果我們的口未“受割禮”,恐怕連服事人都不能。耶穌說:“你們怎樣論斷人,也必怎樣被論斷。”看見麼?若是我們有一個論斷人的口,不獨攔阻我們不能好好地事奉神,就是與人和睦共處也很難,既難以與人相處,自然更難引人歸主,榮神益人是了。所以神不獨注重信徒的口,特別在論斷人的事上,如果我們肯靜心思想一下,就很容易感覺到最難相處的人,就是常論斷的人,和他談話總要防備三分!而且每一位犯過論斷的罪的人,也會覺得所犯的各種罪中最快得着“報應”的罪,就是論斷的罪。
不要論斷人是主的命令,和不可殺人一樣的是主的命令。若是論斷人就是違背主的命令,主為何如此命令呢?“因為”你若論斷弟兄,就是…論斷律法…設立律法和判斷人的,只有一位,就是那能救人也能滅人的神,你是誰,竟敢論斷人呢?”(雅四:11-12)這兩節聖經告訴我們,論斷人這件事不是人的事,乃是神的事,只有一位全知全能的神,祂有資格論斷人,此外不能再多一位──(你或我)因為我們無法明白每件事實全部的真相,而且常常錯誤。每逢我們論斷人的時候,必是自己先瞎了眼睛,看不見自己的樑木,只見弟兄眼中的刺。這兩節聖經就是使我們知道如何不至於向自己瞎眼,就是不要單看見弟兄身上的弱點,應當先看見這位聖潔全能的神,不要先把自己和弟兄比較,要先把自己和這位聖潔的神對照一下,這樣,我們就會知道自己眼中有樑木,而不敢苛責他人了!所以讓我們在論斷人之前,先自問一下:“我是誰?我竟敢對人論斷?”
由此看來,論斷人不僅是違背主命令,而且是大膽地犯了“僭越”的罪了!這和魔鬼所犯的罪有甚麼兩樣呢?
不要論斷人,因為“你在甚麼事上論斷人,就在甚麼事上定自己的罪,因你這論斷人的,自己所行卻和別人一樣。”(羅二:1)筆者自己深覺有一個恐懼,就是恐怕當審判的時候,定自己罪的乃是自己在講台上說過的話。因此就連想到論斷人這件事上,恐怕當審判的時候,定我們不是的,乃是我們自己曾經論斷別人的話。照理信徒論斷人時,應覺得心中有聖靈的攔阻,但是為甚麼還要論斷?固然一方面因他不聽聖靈的攔阻,另一方面卻因為許多信徒在論斷人時心中太驚奇別人的失敗,認為那軟弱的弟兄,竟有這樣的失敗,真是不值得原諒的,好像滿以為自己決不至落到那個地步一樣,所以就會那麼不知不覺地論斷起來。比如有一個弟兄在錢財上不誠實,虧空公款,在他看來,這是何等大的失敗,一面驚奇,一面為他難過,但一面也不自覺地論斷起來,而心裏似乎以為自己決不至如此。恐怕這是因為我們還未認識自己在亞當裏也和那失敗的弟兄同樣的敗壞和不可靠,我們只將我們在錢財這件事上的過去與這弟兄比較,卻沒有想及我們的未來,未必能保險自己不會在錢財上失敗。說不定二三年後,愛主的心漸漸冷淡,屬世的試探日多,瑪門的勢力在心中日漸增大,那時的失敗恐怕比這個弟兄更可憐呢?其實不用說二三年後,若是我們離開主的恩典二三分鐘都不能自保不失敗。“使你與人不同的是誰呢?你有甚麼不是領受的呢?”即使能在錢財上總不失敗,但豈沒有別方面的失敗?即使樣樣都完全,又豈非主的恩典?所以真是沒有可誇口的,哦!親愛的兄姊們,你覺得嗎?恐怕今天我們口中說的,正是兩個月前我們自己的口定過罪的,恐怕我們今日的行動正是一年前我們自己要定罪的行動呢?神的話是不改變的,“你們這論斷人的,無論你是誰也無可推諉,你在甚麼事上論斷人,就在甚麼事上定自己的罪,因你這論斷人的,自己所行卻和別人一樣。”
不要論斷人,“因為時候未到,甚麼都不要論斷,只等主來,祂要照出暗中隱情,顯明人心的意念,那時各人要從神那裏得着稱讚。”現在不是論斷的時候,因為“時候未到”,現在乃是彼此相愛,互相代求,同心合意,興旺福音,搶救靈魂的時候。“我們”也不是有資格論斷的人,因為我們不能照出暗中的隱情,也不能顯明人心的意念,即使能,也無權賞罰,因主說:“賞罰在我”。所以論斷是多餘的,“你是誰?竟論斷別人的僕人呢?他或站住或跌倒,自有他的主人,而且他也必站住,因為主能使他站住。”使他站住的是主,是主的應許,不是我們的論斷。論斷決不會使人站住,只會使人跌倒,論斷不但會使被論的人受虧損,會絆倒聽見論斷的人,也會使那位聽者對於這位善於論斷的屬靈者在心中打了一個“?”號。所以論斷決不會顯出我比別人強,卻顯出我們比所論斷的人更不如。耶穌說:“凡人所說的閒話,當審判的日子,必要句句供出來,因為要憑你的話定你為義,也要憑你的話定你有罪”,也許我們從不肯相信,神會那麼注意我們的話語吧!但這節聖經是主親口說的,我們豈不很容易以論斷人為閒談的資料?當心!不要自設陷阱啊!
在教會中最容易引起不同心和各樣紛爭的,就是論斷人的罪,因論斷能挑起人心中的火,好像把“地獄的火”點着在人心中似的,引起對方心中的憤恨,糾紛就會像火一般不斷燃燒下去!這真是給魔鬼一個大機會!往往兩個弟兄彼此發生意見,竟而長久不能和解,其原因還不在“意見”的本身,使他們傷痕加深的,乃是他們在“意見”之後,加上彼此的論斷,這些論斷的火,就焚毀了他們彼此的愛心,使他們難以和解。若是意見之後,沒有論斷,事情一過,彼此的意見也漸在愛中融化了。因此,我們更當彼此勉勵,謹慎自己的舌頭,不要作個放火(指論斷)自焚的人!也當撲滅論斷的火,塞住論斷者的口才好。
談到論斷人,一個人是論不成功的,他絕不會獨坐在房間,對着鏡子論斷弟兄一番,這是不可能的。所以論斷的罪,多是二人或數人同時犯的,不是你先論斷我給你附和,就是我先“放火”,你替我“加油”,這樣才論斷成功。先開口的人,他心中起初還有戒意,恐怕犯罪,但對方給他附和,立刻放膽大論起來。二人既同犯一罪,自然官官相佐,雖然聖靈在他們的良心中,向他們說:“你們這樣論斷人是犯罪的呀”,可是這個聲音,卻暫且被放在肚底下了!所以若有人向你論斷別人的時候,論斷了許久還繼續下去的,你決不可把這個罪完全推在他人身上,你在論斷的罪上若不是“主犯”,便是“從犯”誠然許多時候我們不是主動的存心的論斷人,卻是不知不覺的落在論斷之中,雖說是無心,卻也“無可推諉”,因此我們若要在論斷的罪上得勝,除了自己不論斷人以外,還得有方法防備別人在你面前論斷,下面幾個方法,或可選用:
一,若別人向你論斷時,不要附和,不要給他敷衍,也不要點頭稱是,若是可作,最好一聲不響,連“唔…”也不“唔”,這樣對方只要說上幾句,自會覺得話不投機而停止了。這方法是很好用的,彷彿“堅壁清野”,叫他不得不自動退兵,況且當他聽不見你附和的聲音時,就會聽見聖靈在他良心中責備的“聲音”了!反之,若是附和他,等於替他“加油”論斷的火就燃燒起來,而你也在論斷的罪上有份了!
二,若有人向你論斷別人,你已經閉口不言,一聲不響,而他仍是信口開河,滔滔不休,毫不介意的論斷人,就當用言語或態度暗示不耐煩聽這些話,或是走而避之,或是把話支開,使他談不下去,或是用詼諧的語調下逐客令,使他離去。最好提議禱告,唱詩或提出聖經中的問題相問,攔住他的話柄!總要記得,他若能在你面前論斷人,也能在人面前論斷你。
三,若是上面的方法還不能奏效,使他停止論斷,這個人必是慣於說長道短的,不是偶然的論斷,這種人當用話語使他停止論斷,不防明說論斷人是不當的,當然說的時候,措詞不要生硬,務要使對方容易接納為原則。
不過要使人在你面前不論斷,先要看看自己是否一個不論斷人的,且是不喜歡聽論斷的人才行。倘若本人有愛聽是非的耳朵,就別怪他人常在你面前曉曉不休地鼓舌如簧了。
四,對於慣於論斷的人,不但在當時要使他停止論斷,也當在事後給他愛心的勸告,或在和他一同禱告以後,指出他論斷人的事實在不當,存溫柔的心,將他挽回,或者會同教會中在屬靈方面較老練的兄姊給他適當的責備。
這些方法,雖然似乎是防備別人在自己面前論斷人,其實更是防備自己不落在論斷的罪中,總之己立立人,如果自己的口沒有讓主把守(如大衛的禱告),自然也不能塞住別人論斷的口了,若是神的家中沒有論斷的火,神家裏的事工要何等興旺呢?神的兒女們,我們一同勉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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