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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是給人遵行的書

陳終道

 

  一.申命記第六章五至九節──“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神。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話,都要記在心上;也要慇懃教訓你的兒女,無論你坐在家裏,行在路上,躺下,起來,都要談論。也要繫在手上為記號,戴在額上為經文。又要寫在你房屋的門框上,並你的城門上。”

  這幾節經文證明,聖經一開始就是要人切實遵行神旨意的書。而遵行的方法是︰隨時隨地,都當作談論的話題。而盡心盡力愛神,那就是能夠如此實行的能力。

  摩西是舊約第一個寫下神的啟示的人。也是領受神啟示最多的先知。摩西五經共計一百八十七章,再沒有別人像他領受這麼多的話了。但他在五經的最後一卷〈申命記〉,一再提醒我們,要盡一切辦法把神的話存記在心,並且遵行。

  不但當代的以色列人要遵行,日後不論政治體制有甚麼改變,例如若是他們日後立國立王,國王登位時,就要為自己抄一本律法書,平生誦讀。〈申一七:18-19〉“他登了國位,就要將祭司利未人面前的這律法書,為自己抄錄一本,存在他那裏,要平生誦讀,好學習敬畏耶和華他的神,謹守遵行這律法書上的一切言語,和這些律例。”

  所以神要求人晝夜思想祂的話,並隨時隨地遵行應用在生活上。

  二.在主耶穌講的登山寶訓之最後結論中,講了一個比喻︰
  馬太福音第七章二十四至二十七節──“所以凡聽見我這話就去行的,好比一個聰明人,把房子蓋在磐石上。雨淋,水沖,風吹,撞着那房子,房子總不倒塌;因為根基立在磐石上。凡聽見我這話不去行的,好比一個無知的人,把房子蓋在沙土上。雨淋,水沖,風吹,撞着那房子,房子就倒塌了,並且倒塌得很大。”

  以上經文就是主耶穌山上寶訓之總結,不外是要人實行祂的教訓。是遵行的才是聰明人,不是高談闊論的人是聰明。

  主耶穌在頒佈祂給教會的大使命中說︰
  馬太福音第二十八章二十節──“…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

  祂所要求我們的是如何遵守祂的吩咐。所以尋求怎樣解釋聖經,是學習如何遵守祂的吩咐,不是學習如何批評別人,如何一知半解的去找別人眼中的刺。

  三.提摩太後書第三章十六至十七節──“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豫備行各樣的善事。”

  在新約使徒之中,最被神重用,深明福音與律法之關係的使徒保羅,在全新約二十七卷聖經中,神藉他寫了十三卷經卷。保羅在晚年行將殉道之前,所寫的提摩太後書,也指出聖經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並且是叫屬神的人,預備行各樣的善事的,即行神看為善的事。他清楚指出聖經是給人“行”的,不是給人當人生哲學研究的。

  有人說保羅也曾以當代的哲學,在帖撒羅尼迦,與當代的以彼古羅,斯多亞兩門的哲學人士辯論〈徒一七:18〉。可是這些人竟完全忽略了保羅用甚麼跟這些人辯論。保羅傳講基督復活的道。下文〈徒一七:22-31〉保羅證明神不是人手所造的偶像,乃是創造萬有之主宰。他所辯明的是基督所成就的救恩,勸勉各處的人都要悔改,歸向神。他所講的是簡單而獨一的救恩要道。

  四.啟示錄第一章三節──“念這書上豫言的,和那些聽見又遵守其中所記載的,都是有福的;因為日期近了。”

  使徒中最後一位使徒約翰,是認識主最深的使徒,他在晚年所寫的啟示錄,雖是充滿異象的一本預言書,但他在啟示錄的開端就明說:“念”,“聽”,而“遵守”這書所記載的是有福的。本書的末章第七節又說︰“看哪,我必快來。凡遵守這書上預言的有福了”。啟示錄既是充滿異象的一本書,怎麼遵行?難道聖經要我們重演那些異象嗎?不是。乃是遵行預言中的教訓和警戒。

  五.有些釋經學較注重批判歷史上若干神僕解經之錯誤,研究歷史上名人解經上的錯誤,誠然可作現今人的鑑戒;但不可忽略以下一些可能︰
   1. 批判古人的作用,除了警戒後人之外,也可能被現代人十分主觀地斷章取義,捨長取短,作有偏見的批判,以顯出他自己的見解之正確。

   2. 現代人可能太輕忽的把他們不喜歡的見解歸類於已被判為“錯誤”的歷史先例中,不容置辯地保持他們自己的見解。

   3. 對一般信徒來說,選讀了這樣的釋經科目之後,未必就會分別錯誤,且可能作錯誤的“歸類”。結果,他們最大的“收穫”是在聽道或閱讀時更善於咬文嚼字的挑剔和批評,若存這種心態則受損害多於受益處了!

  六.總之,聖經基本上是一本實用的書,不是理論的書。雖然聖經中也有好些理論及教義方面的講解,但那些講解也是為着使人明白神救恩的真義,以及神對信祂的兒女的期望,又使信徒明白自己的使命,而知道如何按神的旨意為神而活,如何在工作上求神喜悅。

  所以釋經學不應偏重於如何批判歷史上的教會名人的解經,而是偏重於正面的教導人如何正確的明白聖經,然後忠心的遵行神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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