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燈臺》活頁刊



查經講道大綱

不能隔絕的愛

黃彼得

經文:羅馬書八章31至39節

 

引言:

  愛是理性的,是不變的、牢固的、神聖的。這愛是我們愛主的動力,就是約翰壹書所說的“愛”(約壹4:19)。這是不能分開、不能隔絕的愛。

 一.有甚麼事物導致我們不愛主?

  1.  仇敵的抵擋(羅8:31)。就是患難、困苦、逼迫(羅8:35)。門徒在主耶穌受難時不能愛主,就是一個例子。撒但常用患難和逼迫來叫我們離開主、不愛主。
  2.  生活的貧困缺乏(羅8:32)。即飢餓、赤身露體(羅8:35)。因貧困就變節離開主。底馬是一個例子(提後4:10)。
  3.  仇敵的控告(羅8:33),無故被定罪(羅8:34)。惡意的控告,捏造事實來陷害,是危險刀劍(參林後11:26)。假見證的控告是會叫人氣死的;有時含冤,就不再愛主了。
  4.  神祕的力量。天使、掌權的、有能力的(羅8:38)。有一莫名的力量叫我們不愛主,而愛其次的東西,愛權柄,愛異能,而不愛主。
  5.  有宇宙方面的事叫我們不愛主。時間方面:有現在的事、將來的事,時間的漫長叫人暫不愛主(羅8:38)。空間方面:有高處、低處、自傲、自卑,都叫我們難愛主(羅8:39)。別的受造物:多數人認為是指撒但,叫我們不愛主(羅8:39)。

二.我們對主的愛怎能不被隔絕?

  1.  神幫助我們繼續愛祂(羅8:31)。神幫助我們愛祂自己,差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裏(羅5:5),叫我們能愛祂。
  2.  神把祂兒子和萬有都賜給我們(羅8:32)。我們得了基督,就得了一切(西2:9-10)。世上萬物是常變的,只有主是不變的。我們要永遠不變地愛主,因主是永遠不變地愛我們。
  3.  神稱我們為義(羅8:33)。神選了我們,又把我們放在與祂自己的關係最適當的地位上,就是在義的地位上,在基督裏,所以無人能控告了。神稱我們為義,這愛是不能隔絕的。
  4.  因主完全的救贖,無人能定我們的罪(羅8:34)。主受死是為我們的過犯;主復活給我們生命勝過現今生活的罪;主升天為我們代求,天天潔淨我們。主拯救我們到底,是永遠的救命恩人,我們對祂的愛是不能隔絕的。
  5.  靠着愛我們的主。我們與主的愛不能隔絕,因為我們在主裏。

三.怎樣愛主?

  1.  與祂親近相交。愛主就將心放在主裏,喜愛親近主。
  2.  遵行聽從主的旨意和啟示。祂要我們作甚麼,立刻聽從,不要消滅聖靈的感動。
  3.  尋求主所喜歡的事,與主同心。祂喜歡作的事,我們也去作。
  4.  完全奉獻給祂,不再存留甚麼在自己身上,如生命、金錢、時間、才幹等一切。

結論:

  分享個人完全奉獻給主的見證。 

 

作者黃彼得牧師為東南亞聖道神學院榮譽院長。本文選自《基督教簡明查經講章大綱》,全部大綱共約二千三百篇,已在金燈臺網站goldenlampstand.org發布。歡迎瀏覽或下載,費用全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