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撒羅尼迦後書讀經講義



叁 信徒的本分(2:15)

“所以,弟兄們,你們要站立得穩,凡所領受的教訓,不拘是我們口傳的,是信上寫的,都要堅守。”(2:15)

  怎樣才不至辜負神的好意?“要站立得穩”,指在真道上站隱,不輕易被人搖動,對主再來的日子“不要輕易動心”,免得魔鬼藉着假師傅,先在真道上誤導他們,然後又叫他們在屬靈品德上自暴自棄。

  “凡所領受的教訓”,指信徒所得的教訓。

  “不拘是我們口傳的”,指使徒保羅在帖撒羅尼迦時,親口對他們說的。“是信上寫的”,指前書所寫的。“都要堅守”,堅定使徒所傳給他們的教訓,就能站立得穩了。

  “口傳的”和“信上寫的”,對信徒方面來說,就是聽的和閱讀的。事實上使徒信上寫的,比他們口傳的對教會更重要,可見信徒不要單聽道,更要細心閱讀聖經和講解聖經的書籍。

  本節最主要的問題在“不拘是我們口傳的”這句話,有人以為除了使徒所寫的書信以外,還有一些使徒口傳的話。那些口傳的既沒有記載在聖經之內,因此聖經以外的教會遺傳我們也該遵守,這就不合本節的原意了。因為:

  A. 這裏所說:“我們口傳的”指保羅對帖撒羅尼迦信徒所講的,按徒十七章3節已指明保羅對帖撒羅尼迦信徒親口所傳講的,不外是關乎“基督必須受害,從死裏的復活…我所傳與你們的這位耶穌,就是基督”這方面的信息。這些信息都已包括在新約書信裏面,用不着根據聖經以外的甚麼記載當作教會必須遵守的。

  B. 在保羅別的書信中已經嚴格地指明他只傳基督十架的福音(林前2:2),任何人傳別的福音都要受咒詛(加1:8-9)。而保羅所傳的福音既已由保羅在新約書信中解明(弗3:1-6;林前15:3-5),則任何聖經以外的記載,就都不可以看作跟使徒書信的教訓有同等權威的了。

  C. 使徒雖然吩咐帖撒羅尼迦信徒,對他親口傳給他們的教訓也要謹守;卻絕對沒有說,以後如果有人記錄了他“口傳的”也要遵守。況且當時使徒在帖撒羅尼迦所口傳的,只有當日的帖撒羅尼迦信徒知道,很容易被別人假冒。

  D. 使徒保羅明說“我勸你們,無論有靈、有言語、有冒我名的書信…不要輕易動心”(2:2),可見使徒絕對不要信徒相信他自己所寫的書信以外的其他冒名記錄。

著者:陳終道牧師 Rev. Stephen C. T. Chan
出版:金燈台出版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