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頁刊

查經講章大綱

耶穌屬靈生活的原則

黃彼得

 

經文:路加福音第四章16至21節,第六章12節;馬可福音第十二章41至44節

引言:

  耶穌雖為人子,但祂沒有忘記祂是有靈魂的,有靈魂當然要有靈性的生活。祂的靈性生活分為聚會,讀經和禱告三方面:

一.聚會的生活

1.照平常的規矩進會堂(路四:16)。表明祂沒有例外,或藉故不去禮拜。所以祂十二歲時也按規矩上耶路撒冷,八天按規矩行割禮,滿了三十三天潔淨的日子去奉獻(路二:21-23;利一二:4)。
2.在聚會中敬拜神,聽真理,唸聖經(路二:41-43,46;約四:24)。祂是用心靈敬拜神,真的以靈與神的靈交通,並且順服神的旨意。祂又好好唸聖經,聽人講解,不明白就問。
3.在安息日盡量幫助人,教導人,醫病等(四:31-36)。利用一切機會助人。
4.祂也盡力量奉獻。聖經沒有明文記載耶穌奉獻金錢的事,但從納稅的事(太一七:24-27)及窮寡婦的事上(可一二:41-44)可知,耶穌本身也是盡力奉獻的人。因為根據摩西的律法,人不可空手來見主(出二三:15)。我們敬拜神時,也當盡力奉獻,養成習慣。

二.讀經的生活

1.求問以明白。五歲就按律法規定讀經(路二:41-47),故有不明白的就問明白。
2.祂絕對相信聖經是神所默示的話。所以祂讀經是以讀神的啟示來讀(路四:18-21),一面讀一面想(路二:46)。
3.祂是以明白神對祂的旨意來讀經。神對祂旨意的原則,都在聖經上(來一○:7-9)。
4.祂是以遵行聖經的教訓而讀經。這是要應驗經上的話(路四:21,二二:21-22)。祂自己將聖經生活出來。
5.祂運用聖經為得勝的武器(路四:1-11)。我們要養成讀經的習慣,能背誦並能自由運用。

三.禱告的生活

1.禱告是尋求天父的喜悅,所以天開了(路三:21)。
2.禱告是尋求天父的引導(路四:42-43;可一:35)。求天父指示當如何作。
3.禱告是隱藏自己(路五:15-16)。當眾人要擁護,要高舉祂時,祂退去禱告。
4.禱告是將決定權交在父手中。決定十二門徒,看父神如何決定選十二門徒的事(路六:12-13)。
5.禱告是將裏面的生命表露出來(路九:28-29)。一個人靈命如何,在禱告上可以顯明的。
6.禱告是無意中成為榜樣,令人羨慕要學習。主在這裏指示禱告的原則:求甚麼?聖靈(路一一:1-13)。
7.事先為將要失敗的人禱告(路二二:31-34)。在彼得失敗前為他禱告,而非失敗後去責備。
8.為順服神旨而拼命禱告。傷痛,懇切,汗流如血滴(路二二:39-46)。
9.為完成救恩禱告(路二三:34)。
10.為全教會蒙救贖的人禱告(約一七:1-26)。

結論:

  這些屬靈的生活都是原則性的,讓我們也學習這樣的生活。

 

金燈臺活頁刊第169期 2014.1
作者黃彼得牧師為東南亞聖道神學院榮譽院長。本文選自基督教簡明查經講章大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