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頁刊

公義

Ruth Sender 著  陳甦音 譯

 

  烈日當空,照耀着溫康斯所有的露營者,數小時後,突然黑雲密佈,接着大雨傾盆。營地的那邊一對男女正在狂歡痛飲,而我則在埋首研讀以賽亞書,我們同樣地都被大雨淋得濕透了!神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太五:45)。

  “神是公平的!”我喃喃自語地走開。“就算我不明白祂的道路。”自然律是個大公無私的配給者,不會偏袒任何人。

  今天,我騎着腳踏車,穿過街道,來到一間金色房子。我一踏入門口,便感覺到死亡的威力正籠罩着這間房子。比妮的輪椅擱置在門旁,她的手扙則掛在衣櫥的門柄上。一個不治的惡性腦毒瘤,像噩夢似的侵蝕着這個十四歲女孩的生命。我不由自主地望着掛在大廳沙發上端的全家福合照,那是九個月前的比妮,一個正處於巔峰狀態的運動健將,今日卻已像將凋殘的花朵!

  “比妮常題到天堂。”她母親說。

  鄰居都問道:“你們每星期去禮拜堂的人,這些事怎可能發生在你的身上﹖”

  “神是公平的!”我自言自語地走開。“就算我不明白祂的道路。”苦難是個大公無私的配給者,毫無偏袒地臨到義人和不義的人。

  太陽升起了!我感到痛苦漸逝,我看見一種大公無私的“自然”現象。這樣,我為甚麼還想有與別不同的人生際遇﹖大自然反映出它的創造者。神是公義的神,一個不偏待人的神。在恩典以外,神的刑罰亦臨到眾人。“罪的工價乃是死。”(羅三:23)罪就是罪,它的結局已定了。祂給我們極多的警告,使我們無法推諉。人要負全責,這是無法變更的。不論是主動或是被動的叛逆,都要受到公義的審判。

  回想起十歲時的背叛。我就明白神的公義。父親是公義的制裁者。“不可以到小河裏游泳!”他說。我提出很多的理由:“占米已經去了,”“我全身熱得不得了,”“這是不公平的,別人的爸爸都准他們去。”

  一旦違例,甚麼理由也沒用了。懲罰是必然而且立即的來到,公義必定要執行。但那位執行刑罰的父親,掏出一條又大又白的手帕,抹去他眼邊的淚水。自從那一天,公義和慈愛在我腦海裏永遠是連結在一起的。

  我父親的行動使我想到一位在天上的父親,坐在審判庭中,要所有的被造物交賬。祂宣判人類的頑梗叛逆卻暗自傷心流淚。“耶路撒冷啊,耶路撒冷啊,我多次願意聚集你的兒女,好像母雞把小雞聚集在翅膀底下,只是你們不願意。”(路一三:34)公義和慈愛同時蘊藏在神的裏面。

  太陽的光芒照射着營地的兩端,雨點降落在義和不義者的帳棚。病痛不會對某人特別客氣,神也是如此。罪惡敗壞了全人類,恩典也賜給全人類。我能安於神公義的裁判因為我信任祂的判斷。我不會討價還價,或像水門醜聞一般設法掩飾。祂的判斷是正直的。 

  我是一個蒙恩得救的罪人,神不單是我的審判者,也是我慈愛的父親。祂常督策我要盡忠,有一天祂要成為我的審判者,我差不多可以見到一張白手帕,擦去祂為我背叛而流的眼淚。祂宣佈我的判詞,然後為我受罰。我無罪釋放了,公義已執行!我的案件已了結,因為債務已償還了!但太陽照常照着不義者的帳棚,也照着那位十四歲女孩漸漸枯萎的生命。 

  “神是公平的”,我對自己說。“無論我是否明白祂的道路。因為祂是一位公義的神。”

(獲准譯自Moody Month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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