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徒當作甚麼?
經文:太5:13-16
引言:
信耶穌的人是要工作的一班人。要成為以生命而來的品格,與人來往的見證。
一.作鹽
中東的鹽塊是鹽谷(撒下8:13; 詩60:),所以日久會失味。鹽是人人的必需品,使人有味道,可防腐,可作藥,可調味(可9:49)。信徒在個人家中,在人間當作鹽,必須與其他的人同工,團隊事奉。一粒鹽起不了作用,但一些鹽就可以了,且每粒都有價值。
二.作光
光,是指油燈的光(太5:14-15)。無聲的燃燒生命與油和器皿燈芯合作,還有火種,共同發揮不同功能,才可照亮家人,包括好行為(太5:16),作人原則等。
三.作城
城是防禦外敵攻擊的,使城內人民有安全感,得保護,城由許多泥沙,石頭,木頭,鐵等合作,由建築師設計,經長期建造而成。眾志成城:大家貢獻自己的一分力量,可以成城。城是穩定,固定,不是走動的。我們當穩定在一處,使來的人感到這裏安定,有安全感,但城要受日曬雨淋,風吹,敵人的攻擊而不動。
結論:
以上鹽,光,城都是要大家合作,犧牲自己,叫別人得益的道理。求天父用我們作鹽,光,城,使我們一生都成為眾人認為不可少的一位;不然的話,我們就成為多餘可有可無的人。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