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靈開始(一)神創造人的三元素
經文:創2:7; 詩139:13-18
一.神創造人的三元素—泥土,水,靈氣(創2:7)
1.靈氣,生命氣息人才能成為有靈的活人,靈是生命的源頭。
2.水,是維持生存的元素,水在化學結構是二氫一氧。二者都是燃燒體,能發出能的功用,合起來則是液體,其功能:
a.能洗滌潔淨。
b.溶合力強。
c.帶動力強。
d.適應力強。
e.昇華力大。在三十九度溫度化為氣體。
f.凝固力強,在零度下成冰為固體。比重輕,可浮在水面,人體中的水分為70%,30%為物質,且不斷新陳代謝。
3.泥土,包括二十種左右的礦物,是供應身體健康的因素,許多藥,補藥都有某百分比的礦物質。且不斷更換的新陳代謝,但人仍是人,仍是你我,這是神創造的奧祕。單有泥土,不是人,有泥與水也不是人,三者在一起才是人。但當靈氣離開人時,那人就死了,靈魂往上昇,歸回賜生命的神那裏(傳3:16-22)。
二.人的“靈”由神而來
人的“靈”由神而來,當靠靈的食物,生命之糧而活(約6:63),而健壯(約10:10),食就是接受(約6:53-59),讓屬靈的糧發揮它使靈命健壯的功能。
三.人犯罪與悔改
人犯罪是拒絕神的話語為靈命的食物(創3:1-7),而以撒但似是而非的理論為食物。這就是靈命的死亡,但肉體的生命仍活數百年,瑪土撒拉活969歲。悔改就是棄絕撒但的理論,單接受神的話語為生命的糧(約6:35-59)。
討論問題:
1.神用哪些原料造人?哪種最重要?
2.“人”與物質的新陳代謝有何關連?為甚麼“人”(你,我)沒有隨物質的新陳代謝而改變?
3.人的靈命靠甚麼而存在生長?
4.人犯罪最基本的原因是甚麼?當如何處理?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