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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簡明查經講章大綱

領袖的典範

經文:約13:15; 林前11:1

一.知道得救的生命與居首的地位是從神來的,故完全獻身給神使用(約15:19-24; 羅11:36)。

二.愛父的最好表現就是作父的工作。有主的生命在心中,就有主的愛在心中,主愛父就作父的工作,我們若真愛主,也當作主的工作。

三.在有生之年盡所能的去完成主的工作(約13:1; 17:4)。

四.與人來往要表彰父神(約1:18),這是作主工最真實,具體的表現。

五.對真理要熟練,如文士受教可以從庫裏拿出新舊的東西來(太13:52)。

六.要多禱告,靜修,檢討自己的生命,生活和工作,也可以充實生命,使生命豐盛生活有力,工作更合神的心意。

結論:
  主耶穌在世留下這些領袖的典範原則,是要我們有所遵循,照祂所作的去作。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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