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創13:14-18
引言: 神指示的時間:亞伯拉罕在退讓與羅得爭地產之後,神對他的應許。
一.神要賜的地(13節)。一切所看見的—眼光多遠大,能看見多少,神就給多少。
二.神要賜給的對象(15節)。有信心的亞伯拉罕和他的子孫。
三.神要賜給的時間(15節)。直到永遠。
四.神要賜福的量(16節)。是無法可數的。
五.領受神應許的行動(17節)。立刻去看。
六.藉感恩獻祭領受神的賜福(18節)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