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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簡明查經講章大綱

復活的基督與門徒的使命

經文:約20:19-31

一.復活的意義
  是得勝死亡,罪惡,撒但的勢力和自己的有限,顯明神生命的大能,祂是神的兒子(羅1:4; 來2:14; 林前15:42-58)。

二.主的復活說明
 1.因主隨時的同在,信徒生命的改變。
 2.信徒人生是相信並倚靠這位復活的主而活。
 3.教會的存在,全人類凡信祂的都在祂裏面活着。

三.基督的復活對門徒的使命
 1.得超環境的平安,就是心靈得平安與喜樂(約20:19-20,26)。
 2.領受聖靈,如創造時人受神的氣,而成為有靈的活人(創2:7; 約20:22)。
 3.提昇信徒的地位與使命,如父差子,作救人的工作(約20:21)。
 4.有傳赦罪的責任,不傳福音,人的罪不得赦免(約20:23; 3:17-18)。
 5.憑信心不憑感覺去體驗主(約20:26-29)。
 6.叫人信耶穌是神子而得永生。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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