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恩與受考驗的人生
經文:創37:3; 39:2-4; 41:37-46; 50:15-25
引言:
蒙恩是為了受苦(腓1:29),真蒙恩是在苦難的考驗中,才能真正體會。茲以約瑟為例,彼此勉勵。
一.出生即蒙父母特別的寵愛,蒙恩,約瑟意即增添(創30:23-24)。或恩上加恩。
二.父親特別寵愛(創37:3-4)。因此受兄弟嫉妒,懷恨,後來被出賣去埃及為奴。
三.在波提乏前蒙恩(創39:2-4)。因信任他而將一切交他管理。因此女主人引誘他,誣告他而下監。
四.在司獄前蒙恩(創39:19-23)。但幫助人卻被恩待過的人忘記了(創40:23)。約二年之久(創41:1)。
五.在法老王前蒙恩(創41:37-46)。與埃及祭司之女結婚,生二子,但仍不能與父親兄弟見面,忍受孤單之苦,大約八至九年(創41:53-54)。
六.居宰相高位,但仍被兄弟懷疑會報復他們的惡行,並說謊假父親遺命來欺騙(創50:15-19)。
七.沒有機會進迦南地,應許之地,只留遺囑。出埃及時才將其骨頭帶去迦南(創50:25-26; 來11:22)。
結論:
蒙恩要記得要受苦,是為基督受苦,這樣人生蒙恩才有真正意義。當蒙恩時記念有苦難,這才不會遇到苦難時埋怨神,或犯罪,而失去得勝的恩典。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