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奉當付的代價
經文:約12:20-36; 太20:20-28
一.耶穌到世上來的大使命是要服事人(太20:28)
1.用生命的光照亮黑暗中的人(約1:3-4,9)。
2.賜人信心,接納祂的救恩和生命,得權柄作神的兒女(約1:11-13)。
3.住在人中間,用恩典與真理服事人(約1:14-17)。
4.背負世人的罪(約1:29)。和一切心裏的重擔(太11:28)。
二.耶穌如何去完成這使命
1.用死去打敗掌死權的魔鬼(來2:14; 約1:29)。
2.一粒麥子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就是將自己的生命,分享給許多人(約12:24-25)。而主耶穌本身是得父生命的源頭,所以能將生命不斷分享給人。
3.生命的捨去,就是將生命一切的本質都分出去給別人。這生命的質:
a.聖潔。
b.慈愛。
c.良善。
d.忍耐。
e.公義。
f.赦免。
g.永恆。
都在日常生活交通,教導,事奉中表達分給別人,且一代一代地傳出去,這就是保羅所說的“我活着就是基督”的真意(腓1:20-26)。
三.信徒當有的回應
1.我對主的捨命和受難領受多少?
2.我們如何活出基督的生命?就是如何捨命,付代價。包括心志,思想,感情,時光等。
3.捨去多的,就是種多的,那麼收成必多了。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