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徒參與宣教
經文:路10:1-20
引言:
教會的建立是要傳福音。傳福音由耶穌開始,後祂訓練門徒同去傳福音給萬民。
一.耶穌設立多批信徒傳福音
1.十二個門徒(路6:12-16)。
2.一些婦女門徒(路8:1-3)。
3.七十個門徒(路10:1-12)。
所以人越多越好,大家一起去傳福音,作見證。
二.差多人出去的原因(路10:2)
要收的莊稼多,作工的人少(太9:35; 路10:)。
三.要傳甚麼信息(路10:)
1.願這家得平安(路10:5-6)。有主在心中,無罪,與神和人和好,就有平安。
2.要醫治人的病(路10:9)。病有肉體,精神,和心靈的病,神的國臨到就是遵行神的旨意,人的心思由神掌權。這樣精神,肉體的病可得痊愈,人心不讓神來管理必會很多病痛。
3.犯罪不悔改,神必審判(路10:12)。如所多瑪城的事(創18:—19:),推羅,西頓的事(結28:; 賽23:)。不悔改的神必審判。
以上是必須傳的福音內容。
四.主與門徒同工(路10:16)
聽從門徒,是聽從主,所以有果效時不自居功。
五.工人的生活問題(路10:4,7-8)
這是當時猶太人接納客人的風俗。今日要看情形,如有工作去作短宣或在本地向人傳福音,就不需要甚麼經費。
六.要以名記在天上歡喜
引人得救是首要,其他的是次要(路10:17-20)。
結論:
今日切需信徒參與宣揚福音。讓我們回應主耶穌的呼召。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