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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簡明查經講章大綱

以基督為中心的教會

經文:弗2:19-22; 3:14-21

引言:
  教會沒有復活的主就不能存在。基督與教會的關係是多方面的。
 1.教會是基督的身體(弗1:23),基督是教會的元首(弗5:23)。
 2.教會是主的聖殿(弗2:21),基督是教會的房角石(弗2:20)。
 3.教會是基督的妻子,基督是教會的丈夫(弗5:),這是指捨己的愛而說的(弗5:24,29,32)。

一.基督是教會的中心的意義
 1.基督將不同種族的人,在十架的救贖下結連為一(弗2:13-19)。
 2.基督是建立教會的根基,房角石,標準,是一切教訓的標準(弗2:20)。
 3.基督在教會中,教會才成為主的殿(弗2:21)。
 4.教會藉基督的建造,在真理的栽培下成長,成為神居住的殿(弗2:22)。

二.教會以基督為中心的表現
 1.藉着聖靈心裏的力量剛強起來(弗3:15-16)。
 2.因信基督住在心裏,愛心有根基(弗3:17)。
 3.因信可明白基督的愛的長,闊,高,深,無可測度,超過知識的(弗3:18-19)。
 4.充滿神所充滿的(弗3:19)。
 5.充足成就一切超過所想所求的(弗3:20)。
 6.神在教會中得榮耀,直到永遠(弗3:21)。

結論:
  信是承認,接納,交託,享受,四合一的功能,是一直不斷的,直到永恆,如呼吸空氣使生命生存一樣。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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