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主裏合一的事奉
經文:弗4:1-7; 腓2:1-11
引言:
基督的救贖是要拆除人類之間所有的隔牆(弗2:11-21; 林後5:18-21)。所以信徒在蒙恩得救後,是主裏一家的人,互為弟兄姐妹。
一.在基督裏的合一仍然有不同
1.恩賜上的不同(弗4:11)。也稱為肢體的不同,卻是彼此配搭和合作的(林前12:8-10,28-29)。
2.在角色與功用上的不同,一個肢體不可能甚麼都能作,但他能作本分所能作的事(林前12:12-30)。
3.運用恩賜和不同角色時,要用基督不變的愛互相配搭(林前12:31—13:13)。
二.當在甚麼事上合一
1.建立基督身體(教會)的心志上合一(弗4:3)。
2.在基本的信仰上合一。
a.一個身體(教會)(弗4:4)。
b.一位聖靈。
c.一個指望。
d.一位主。
e.一種洗禮。即信而進入基督的生命的洗禮。
f.一位神,是超乎時間,空間,宗派,組織的,乃是屬靈的合一(弗4:6)。
3.在基督的心志上合一,各人以基督的心為心(腓2:2-5)。
三.如何能真實合一
1.接受基督所賜合一的生命,心思。
2.在事奉的意念上合一。單為主,而不為自己。
3.單榮耀神,即能表彰神的形像,而不是自己的形像。如基督單榮耀父神,而父神也榮耀祂一樣(腓2:6-11)。
結論:
當時常在聖靈的光照下省察,在基督與各人都合一嗎?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