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的真正工價
經文:創1:31—2:3; 太20:1-16
一.神工作的工價
1.是工作的成就,而有所享受。
2.是藝術,心思的欣賞而快樂。
3.是有完美的計畫與負責,保護,存到永遠。
4.是負責管理其整體的安全,和諧。
5.最高的工作表現是生命品質的表現。神造人有生命,動植物都是有生命的。
二.神給工人的工價
1.是按議定的。
2.是額外的,卻是每日所需的。
3.是不能與人比較的。
4.是為表現神所賜的天才,恩賜而工作,不是單為工錢而工作。
5.是為神而作,得神的稱讚,表現生命的本質,而不是為有限的物質工價而工作。
結論:
我們存甚麼心態作主的工作?滿足神所賜的生命本質,工作機會,屬靈恩賜?或只是得一些工作技巧糊口度日?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