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徒蒙恩召的工作
經文:弗2:1-23
一.蒙召前的工作(1-3節)
1.罪惡過犯的工作(1節)。
2.隨從今世的風俗(2節)。
3.放縱肉體的情慾(3節)。
二.神選召人時作的工作(4-10節)
1.叫信徒與基督一同活過來,本乎恩(5節)。
2.一同在天上(6節),即與1:3-14之好處。
3.顯明極豐富的恩典(7-8節),也是蒙恩及信心。
4.一切是神的工作(9-10節)。
三.信徒得救前的身分(11-13節)
1.是外邦人,非猶太人,無宗教(11節)。
2.沒有割禮,即無神的應許(11節)。
3.與基督無關(12節)。
4.以色列民以外,非神的子民(12節)。
5.無指望(12節)。
6.無上帝(12節)。
7.遠離神(13節)。
四.基督所作的工作(12-18節)
1.用寶血使人靠近神(13節)。
2.拆去民族間的隔離,拆去人與神間的隔離(14節)。
3.廢去冤仇,成為新人(15節)。
4.與神和好,友好的關係(16節)。
5.傳這和好的福音(17節)。
6.藉聖靈感動進到神前(18節)。
五.信徒蒙召的工作(19-22節)
1.作神家裏的人(19節)。神的兒女對神家有責任,如主耶穌以父家的事為念(路2:49)。
2.建造教會,各人有其崗位(20節),是活石(彼前2:5),以生命來建造教會。
3.靠主聯絡的合式(21節),成聖殿,即主居住的所在。
4.神居住的所在(22節)。
結論:
我們蒙召前,神,基督作了那麼多的事工,如今三位一體的神要與我們同作這建造聖殿的工作,何等重要尊貴。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