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愛我比這些更深嗎?
經文:約21:15-23
引言:
事件的背景。在加利利海邊,主供應他們早餐之後,主要交代工作的談話。
一.主要求門徒愛祂
主多次要求信徒愛主(太10:37-38; 路14:26; 約14:15,21,23,24)。
1.因為愛主就是在主裏(約15:9-10)。
2.愛主才會聽主的話,遵行主的話。
3.愛主才會蒙父的愛,父才會向他們顯現。
我們愛主嗎?
二.甚麼是愛主的標準或表現?
如主愛我們(約13:34-35):
1.主愛是愛到底(13:1)。
2.主愛是為信徒捨命(15:13)。
3.主愛是叫門徒得主的喜樂,且喜樂可以滿足(15:11)。
4.主愛是將父的旨意都告訴門徒(16:18)。
5.主愛是與門徒在一起(約12:26; 14:3,6)。
三.主要求愛祂比其他更深
1.可以愛其他的,但要愛主更深,即以主居首位,先愛主。
2.在二種選擇中,首先愛主,愛主更多。
3.愛主更久,到最後沒有其他可愛時還愛主。對同工,工作有一天不能愛時,還有主可愛,就不會失望。
4.愛主為一切事奉。工作的動機與目標,是為愛主而作的。
結論:
在一切的事奉上,對人的來往上,我們要檢討:愛主更深否?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