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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簡明查經講章大綱

耶穌受難的意義

經文:太27:11-50

引言:
  耶穌受難是基督在世完成救恩的重要工作之一。受難節是今日普世基督徒的一個重要節期,我們要來思想其主要的意義。

一.耶穌在彼拉多面前受二次的審判(太27:11-26; 約18:28—19:16)
 1.彼拉多問耶穌是王嗎?(太27:11)。
 2.彼拉多夫人勸說:耶穌是義人(太27:19)。
 3.彼拉多自己證明耶穌無罪是義人(約18:38; 19:4-6; 太27:24)。經過審判,證明祂無罪,所以祂有資格代替有罪的人死,並完成救恩。

二.耶穌被戲弄(太27:27-31)
 1.戲弄是無知,無禮貌的人對人的侮辱,對人的尊嚴的人格的譏笑,輕看,對人不給當有的尊嚴。
 2.是一群人對不抵抗的人的欺負。如現在的幫派,黑社會人士對善良人士的欺凌。
 3.這表明人類的野蠻無禮,不尊重人的尊嚴,很粗野的舉動,對無罪且對人有恩的人的無禮。
 4.耶穌的忍受是體會人的無知。是生命要改變的對象。

三.耶穌被釘十架不救自己(太27:32-44)
 1.人以自救才能救人的錯誤觀念去看主自己是不是救主。
 2.主能不能自救?能!在客西馬尼門徒要救祂,祂拒絕(太26:51-52);祂可求父叫天使來保護祂,但祂不要(太26:53);祂用一句話叫捉拿的人仆倒在地(約18:5-6)。
 3.祂不救自己,才能成全救人的工作,以死完成贖罪,打敗撒但掌死權的魔鬼(來2:14),這正是祂的教訓:喪失生命的必得生命(太16:26)。

四.主在十架上的禱告
 1.我的神為何離棄我(太27:46)。引自詩篇22:1,表明罪的可怕,罪叫人與神隔絕的痛苦。
 2.將靈魂交在父手中(太27:50)。父神是人靈魂的歸宿(參路23:46),從父神而來,回到父神那裏。
 3.這也呼籲人類當將靈魂交在神手中,而不交在魔鬼世人手中。

結論:
  主的受難說明:
 1.祂無罪代替有罪的。
 2.人不知尊重人的尊嚴。
 3.救人的不能救自己。
 4.啟示靈魂的歸宿。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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