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愛我比這些更深嗎?
經文:約21:15-25
引言:
本段的本意。主要求人的愛是表明愛的回應。
一.愛與慾
1.慾望非罪,乃本能,為維持今生肉體與精神生活所需要的。
a.知識慾。
b.進步慾。
c.食慾。
d.性慾而得兒女等。以上多為暫時,且永不滿足的。
2.愛是非物質的,是超物質,超時空的。可愛很遠的人,及過去的人,或將來理想的人。
二.主要求的愛
1.愛主要遵守主的命令(約14:15,21,23-24),要知道主的命令必須讀經。
2.主的命令即彼此相愛,如主愛他們一樣(約13:34-35)。
3.主的愛是:
a.捨己的愛(約10:11-17)。
b.不變的愛(約13:1)。
c.管教的愛,或修理乾淨的愛(約15:1-8)。
4.有這樣愛主的心,才能牧養主的羊。
三.愛主的標準
1.是主所知道的(林前8:3)。
2.是父所愛的(約14:21,23)。
3.必見父,父要向之顯現(約14:21)。
4.得主的同在(約14:23)。
結論:
如何愛主?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