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道人當作甚麼
經文:徒9:5-6; 22:9
引言:
傳道人的工作,不是作所需要的,或重要的,乃是作主所命定當作的。作那差我來者之工(約9:4)。
一.在每一時代神要一些人作某些當作的事
1.亞當作看守園子的工作(創2:15)。
2.亞伯作勸勉兄弟的工作(創4:)。
3.挪亞作方舟的工作(創6:)。
4.亞伯拉罕作承受應許的工作(創17:)。
5.約瑟作保全全族生命的工作(創50:20)。
6.摩西作領以色列民出埃及的工作(出3:10)。
7.大衛作建立國度,服事當代的人(徒13:36)。
8.所羅門作建殿之工(王上8:19)。
9.但以理在外邦中作見證等(但1:21)。
二.如何能作神要我當作的工作?
1.熟讀聖經(來10:7,10; 詩40:7)。
2.樂意行神旨意(來10:10; 詩40:8; 約7:17),活出神旨。
3.單行父神所定的(約5:19,30; 12:49-50)。
4.用長期禱告(路6:12; 可1:35; 太26:36-46)。
5.順服聖靈的引導(約16:13; 徒1:5-8; 16:6-7),是一步一步的。
6.先在生活上實行神的旨意,後工作上去行神的旨意,生命聖潔,生活聖潔。信從耶穌的話就是作神的工(約6:29)。
7.盡一生的力量,按神旨服事當代的人(徒13:35-36)。
結論:
作人,作事,耶穌先在家中盡孝,如何為人,後才出來作事。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