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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簡明查經講章大綱

聖經的應用

經文:提後3:1-17

引言:
  聖經是基督徒生活行為至高的準則,這幾乎是所有信仰純正教會的信條。但在日常生活中如何實際應用聖經的教訓,卻是見仁見智,莫衷一是。因此,許多信徒雖然擁有聖經,學習聖經,但不知道如何應用聖經,所以許多信徒的日常生活是一片混亂!茲將聖靈對提摩太的教導提出幾點來共同思想學習。

一.應用聖經的環境
 1.充滿罪惡混亂的環境(3:1-6)。這六節聖經提出二十一種罪惡的生活,都是以自我為中心的私慾生活。人人追求滿足個人的私慾生活,家庭和教會必定充滿罪惡與混亂。只有應用聖經捨己為人的真理,才能救人脫離自私邪惡的環境。
 2.學道卻不明白的環境(3:7-9)。“不明白”原文是永遠不能明白(Never to understand completely)。原因是心地壞了,不認識真道的價值而常常抗拒不合己意的聖經教訓。只有重生得救,以基督的心為心,順服真理的信徒,才能明白真理的價值,這樣才能明白所學的真道。

二.應用聖經的榜樣
 1.應用聖經陶冶優良品格(3:10)。
 2.應用聖經得勝惡劣環境(3:11)。
 3.應用聖經堅定敬虔心志(3:12)。
 4.應用聖經確信所學真理(3:14)。
 5.應用聖經支取得救智慧(3:15)。

三.應用聖經的範圍
 1.在真理上領受神的啟示(3:16)。
 2.在知識上領受神的教導(3:16)。
 3.在生活上領受神的糾正(3:16)。
 4.在義行上領受神的訓練(3:16)。
 5.在善事上領受神的預備(3:17)。

結論:
  凡要應用聖經的人,必須是個重生得救,心意更新,肯學習並接受聖經全部教訓的信徒;同時要在各種惡劣的環境中靠聖靈的幫助去運用所學習的真理來陶冶自己的品格,並樂意遵行神所預備的各種善行。這樣才能體會聖經的寶貴和效用。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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