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為人子與信徒的關係
經文:來2:5-18
引言:
我能成為基督徒,是因基督的救贖。但基督與我們的關係到底如何?
一.為人成就順服父神的工作(2:5-8)
順服是神在宇宙中安排的次序,人順服父神的權柄,人才能有權威叫人服他,要妻子順服丈夫,臣宰順服君王,這是維持秩序之理。亞當犯罪就是違背這原理,基督來世完全順服父神,就是重新恢復這次序。
二.以死成就這順服的工作(2:9)
死在這裏是絕對順服,毫不背叛意(腓2:8)。
三.祂為元帥領信徒進入榮耀(2:10)
這是正面的工作,在進入榮耀的過程中受苦,與信徒一同受苦。
四.使人成聖(2:11)
祂自己是聖潔的。但為了人再分別聖,叫信徒可以因祂的道而成聖。
五.稱信徒為弟兄(2:12-13)
祂與信徒同等,稱之為弟兄,使信徒可以效法祂的生活和工作的原則。
六.恢復人的自由(2:14-15)
為人打擊掌權的魔鬼,並恢復人的自由。
七.凡事與人一樣受試探(2:16-18; 參4:15)
祂凡事與人一樣受試探,只是祂不犯罪,故能體恤一切受試探的人。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