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成聖到事奉的生活
經文:羅9—16章
鑰節:羅馬書12:1-3
引言:
神選召以色列民的重要目的,不但在於得稱義(因信稱義)。亞伯拉罕因信稱義(創15:6),更是叫他一生要事奉神,見證神。所以羅馬書9—16章就論到事奉的生活。
一.神的主權與以色列民的事奉(羅9:)
1.神恩召以色列民的主權(9:1-5)。
2.神應許事奉的主權(9:6-13)。
3.神憐憫的主權(9:14-18)。
4.神分配職分的主權(9:19-29)。
5.神悅納事奉的主權(9:30-33)。
二.事奉人的信念(羅10:)
1.按真知識事奉神(10:1-4)。即按真理的原則去事奉。
2.相信所傳的是生命之道(10:5-8)。
3.相信聽眾能接受生命之道(10:9-13)。
4.相信差傳的層次(10:14-21)。信→聽→傳→差。神差人→傳基督救恩→使普天下聽見→有意外的收穫→猶太人不信,外邦人相信。
三.事奉的奧祕(羅11:)
1.有格外的餘數(11:1-12)。
2.有格外的機會(11:13-24)。
3.有格外的恩典(11:25-32)。
4.有格外的認識(11:33-36)。因認識神而讚美。
四.事奉的恩賜(羅12:)
1.事奉與獻身(12:1)。
2.事奉與心志(12:2)。
3.事奉與信心(12:3)。
4.恩賜的運用(12:4-8)。
五.事奉的對象
1.對弟兄的事奉(12:9-13)。
2.對仇敵的事奉(12:14-21)。
3.對政府的事奉(13:1-7)。
4.對軟弱弟兄的事奉(13:8—15:13)。
六.結論與問安(15:14—16:27)
1.傳福音的計畫(15:14-21)。
2.要信徒有分於傳福音(15:22-33)。
3.主裏的交通(16:1-27)。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