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與角色
經文:創1:26-31; 2:18-25; 3:1-21
引言:
人生活在世上,有其本位與角色。人必須知道其本位與角色,才能真正作人。
一.人的角色
1.受造的角色(創1:26; 2:7,18; 2:8)。受造說明被動,人不能決定自己生在誰的家,或生在那年那家。在家中的身分,為子,為女,為兄,為弟,都是被動的,因為人是受造的。
2.人際的角色(創1:27; 2:18; 4:1-2)。男,女,夫,妻,父母,子女,兄妹,朋友,上司下屬,教師學生等。
3.工作的角色。人是物質和時間的主人,管理事物,決定如何管理(創1:26; 2:19)。
4.享受的角色。
a. 萬物可作食物(創1:29)。
b. 與神交通,為友(創2:1-2,18)。
c. 與人交通,為友(創2:18)。不是與鬼交通(創3:1-5)。
二.角色的責任
1.地位的責任。受造者要向創造者負責,子女向父母負責,丈夫向妻子負責,妻子向丈夫負責。在責任中就顯明其地位,不負責就失去其地位。
2.恩賜才幹的責任。
a. 人有思想,要負思想的責任。思想真理或是邪說?益人或害人?
b. 智慧判斷的責任。給動物命名(創2:19),即智慧的運用。聽見蛇的話就當以智慧去分別其是非,而不是盲從(創3:1-2)。
3.職分的責任。為人的職分,是要負責管理動物。蛇被撒但利用,即是人失了管理蛇的責任;夏娃與蛇撒但談話,即亞當失了管理太太的責任。
三.罪的定義
1.離開角色即是罪。受造者不能作創造者,混亂次序即是罪。
2.離開本位即是罪。站在不當站的地位。
3.不順服神的命令安排,即是罪。
4.不運用神所賜的恩賜,即是罪。
四.神的救贖
耶穌到世上來是:
1.站在人子地位角色上(腓2:7-8)。
2.正確使用神給祂的恩賜。思想神的事(路2:46,49),用智慧判斷是非(太4:10),用生命去救贖人(太20:28)。
3.順服神所安排的救人方法。要受死,流血,才能潔淨人的罪,救罪人,叫人得生命。
結論:
讓我們接受祂的救恩,效法祂站在當站的地位上。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