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伯拉罕的生平
經文:創12:1-9
一.亞伯拉罕的身世
1.名字之意是“多人之父”。
2.其父他拉是住在迦勒底的吾珥(創11:26-27)。即今日之伊拉克。
3.是拜偶像的家庭出身的(書24:2)。
4.七十五歲時神向其顯現,選召他離開米所波大米(即伊拉克)(徒7:2-4; 創12:1-4)。
5.八十六歲時生以實瑪利(創16:16)。
6.九十九歲行割禮,與神立應許之約(創17:1-14)。
7.一百歲生以撒(創21:5)。
8.約一百二十歲奉獻以撒(創22:14)。
9.一百七十五歲離開世界(創25:7-10)。
二.亞伯拉罕的靈性
1.接受神的呼召離開拜偶像之地(創12:4)。
2.相信神的應許是信實的(來11:9)。故不知往哪裏去,但還是去。
3.到處築壇敬拜神(創12:7-8; 13:4,18; 22:9)。
4.奉獻十分之一給祭司(創14:20),承認一切屬於神。
5.因信稱義(創15:6)。他信神是使無變有,能使死人復活的(羅4:17)。
6.成為神的朋友(賽41:8; 代下20:7; 雅2:23)。
7.順服神的呼召奉獻以撒(創22:1-19; 來11:17; 雅2:21)。
三.亞伯拉罕的品德
1.有遠大的眼光。看到神所要給他的全地。所以神呼召他時,他就出去(創12:4)。
2.有夠大的容量,能承受神所賜的福分。神給他大福,大名,大族,成為萬族得福的源頭。他接受這使命,獲神大大賞賜(創12:2-3; 15:1)。作完全人,多國的父(17:2)。國度君王由他而出。
3.有寬大的胸懷。不與人爭財產,不與羅得爭地產(13:8-12),不收所多瑪王所贈的財物(14:21-24)。不貪赫人的土地,出錢買地為墳地(23:1-16)。後來以色列人稱寬大的胸懷為亞伯拉罕的胸懷。
4.有廣大的關心。為侄兒被四王所擄而出力(創14:13-16)。為所多瑪和蛾摩拉城中人民之靈魂而禱告(創18:22-33),真是人溺己溺的責任感。
四.亞伯拉罕的貢獻
1.建立信心的見證,成為信心之父(羅4:11-12)。
2.建立奉獻的榜樣。奉獻十分之一(創14:20),奉獻兒子(創22:1-19)。
3.建立禱告的祭壇(創12:7-8; 13:4,18; 22:9)。這乃證明神是無所不在,神是永活的真神。
4.建立寄居的生活(來11:9-10)。
結論:
神今日也要選召像亞伯拉罕的人,建立事奉的見證。我們如何回應?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