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約5:30-47
一.只求那差來者的意思(約5:30)。
二.作真的見證,也有別人見證(約5:31-32)。
三.以工作的事實為見證(約5:36)。
四.差派者的見證(約5:37)。
五.所見證之道(約5:39)。言論,著作。
六.不求從人來的榮耀(約5:41,44)。
七.有人不信(約5:46-47),但也有人相信。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