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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簡明查經講章大綱

神的愛—創造的愛

經文:創1:26-28

一.按祂的形像造人。

二.造人有生命,永遠活着。

三.造人有思想,可以思想。

四.造人有感情,人生溫暖。

五.造人有意志,可以決定。

六.造人美麗的身體,安排器官在適當的位置上。

七.造人時對人有完整的計畫(詩139:1,14,16-18)。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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