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揀選與跟從認識主的指示
經文:約6:66-71
一.主的揀選的根據
1.按祂的旨意(羅8:28下)。
2.按祂的主權(羅9:11)。
3.按祂的憐憫(羅9:16)。
4.按祂的慈愛(羅9:28)。
5.按祂的公義(林前1:26-31)。
二.主揀選的目的
1.使他們得救成聖(帖後2:13)。
2.叫他們得人如魚(太4:19)。
3.差他們到處傳道(可4:14)。
4.給他們權柄趕鬼(可4:15)。
5.留他們作主見證(路24:48; 徒1:8)。
三.主的揀選與人的跟從
1.被召的多選上的少(太22:14)。說明神的揀選仍尊重人的意志。如果你不願意,祂不勉強你。
2.蒙父恩賜的才到主那裏(約6:65)。是如肯接受恩典的,就是蒙揀選。
3.凡父所賜給我的必到我這裏來(約6:37)。這是神要人與祂合作。
四.跟從主的指示
1.認清主是誰(約6:69)。神的聖者。
2.認清主有甚麼(約6:68)。永生之道。
3.認清是主宰(約6:68)。人生的主宰。
4.是生命的糧等(約6:35,48)。
5.單歸從祂(約6:68)。而走主所走的方向。
思想:
你歸從誰?如不歸從有永生之道的耶穌,還歸從誰呢?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