赦免
經文:太6:12-15; 18:21-35; 路23:34
引言:
在我們一生中,有誰沒有埋怨人的,為何?有誰沒有埋怨神的,為甚麼?埋怨的過程怎樣?後果怎樣?有甚麼方法可以消除?
一.埋怨的現象
1.不滿現實。
2.不稱心合意。
3.所期望的達不到。所以埋怨是很普遍的事。
4.有時過於所求的也埋怨。故就產生誤會。
二.誤會的原因
1.人智慧的有限。
2.人言語表達的有限。
3.人領會的有限。
4.會意的不同。
5.以自己的成見,去判斷對方的行動。
三.誤會的發展
1.隔膜不來往。
2.憎恨或傷心。
3.對抗,仇敵的地位。
4.緊張,壓力,心情不好。
四.人解決誤會的方法
1.暫時忘記。
2.待機報仇。
3.藉機攻擊破壞。
五.神的赦免
1.不計算。一筆勾銷。
2.丟在背後(賽38:17),沉在深海(彌7:19)。
3.用愛包容(林前13:4)。
4.指其錯誤,可以改正(太18:15-20)。
在全部舊約神用了這些方法,但是人還是不信,誤會,埋怨。所以耶穌以死來解決這問題。
六.主耶穌死的意義
1.以血—死,表明神實在的心意赦免人,一切罪都歸在耶穌身上。
2.表明只有在主耶穌的愛中才能赦免,彼此赦免(太18:35)。因主的愛可得神的赦免,也有能力赦免人。
結論:
如今神的兒子以死來表明神以愛來赦免我們。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