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和華對義僕所定意的事
經文:賽53:10-12
引言:
今日我們要從神的義僕身上,來看看要成為神的僕人當有的條件和原則。義僕有二意:一為真僕,一為公義的僕人;我們要成為神的僕人,必須成為真的僕人,也要成為公義的僕人。
一.如何成為義僕
1.要受壓傷。意志上,思想上,感情上,雄心上都被壓傷。
2.要受痛苦。這是感情上的問題,為了真實,為了公義,要使感情受苦,對我們所愛的犯罪,要執行刑罰,這是件痛苦的事,但也要忍痛去執行,這種痛苦只有經過的人才能知道,但身為義僕,必須如此。
3.獻身為贖罪祭。為別人的過失而犧牲自己的生命,這說明了我們犧牲的動機,不是為了自己的利益或福利或前途,乃是為別人的益處,為救別人,主耶穌正是如此。
4.自己的勞苦。魂中的難處,即意志上,思想和感情上的難處。
5.將命傾倒以至於死(賽53:12)。這叫作生命的服事,以生命為祭物,擺在祭壇上,此與羅馬書12:1的意思一樣。
6.在罪犯中為罪犯代求。無罪的擔當罪,又為罪人代求,這是無辜的,受冤的,但絕不計較的為別人代求,以上是成為義僕所必須付上的代價,作了以上這一切,才能成為神的真的僕人和公義的僕人。
二.義僕的果效
1.成全神所定的旨意。這是最大的成功。主耶穌一生在世的目的,就是完成神的旨意(約17:4; 19:30)。
2.必看見後裔,生命的繁殖。多人得生命,即看見生命的果效。
3.神所喜悅的事得以亨通。或興旺。
4.心滿意足,是心靈的滿足。非肉體的滿足,是永遠的滿足。
5.別人得稱義。因信主耶穌得稱義。
6.要與位大的同行,與父神同榮同尊同權,即與父神同得榮耀,與強盛的同分擄物,即得到靈魂為基業。因為信徒是神從撒但手中搶回的,主得此為基業(約17:6,7,9),今日如果我們如此忠心,必與神同得榮耀,這是主的應許。
結論:
這個世代神需要義僕,祂以耶穌為義僕,作為我們的榜樣,讓我們靠主的恩典,學習追求,成為今代神所喜悅的義僕。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