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主與事奉
經文:約12:26
一.所愛與事奉的是誰(太16:13,15)?
1.是神的兒子(約1:34)。
2.是神的羔羊(約1:29)。
3.是基督(約1:41; 4:25-26)。
4.是知心者(約2:23-25)。
5.是生命,也為捨命(約6:35; 11:25; 12:24)。
二.如何愛主(約12:1-8)?
甚麼叫愛主?從馬利亞的身上,可以看出一些愛主的原則:
1.留心聽主的話(路10:39)。
2.思想明白主的道,明白主必須死。
3.知道主的心意,主在死前的需要。
4.做主所喜悅的事。即遵行主的話(約14:15),叫主的心滿足。
5.全作在主的身上。用膏膏主,單單為主而作。
6.不計人的譏笑或誤會(太26:8-9)。
7.盡所能的去作(可14:8)。
三.如何事奉(約12:25-27)?
事奉的定義是叫主人有所享受。一些原則如下:
1.死才能結果子。要捨去自己所有的,才能叫別人有所得着(12:24-25)。
2.不受時空的限制(12:26)。只要主在那裏,我們就可以在那裏事奉。
3.事主不事人(12:26)。不是因人而事奉,乃是因主而事人。
4.求神的尊重(12:26)。即實際永恆的尊重,而非今生虛假的尊榮。
5.為現今的時候(12:27)。如摩西,以斯帖,宋尚節等人,服事了他們那一代的人。今日神也要你我為着現今的時候而事奉。
結論:
我們愛主,真心事奉祂,主是知道的。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