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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簡明查經講章大綱

免債的恩典

經文:太6:9-13

引言:
  主禱文十分重要,含有豐富的真理。它在早期教會中有重要的地位,可是今日多數只是背誦。今日思想免債的恩典(6:12)。

一.債的意義
 1.“虧欠”的意思。就是“不足,損害人,叫人吃虧”的意思。
 2.這裏的債,在字面上是指物質,但事實上是指非物質,而且非物質比物質更重要。物質也許可以賠償,但非物質就難以賠償了。

二.免債的需要
 1.因人人都有虧欠。人與人之間,人與神之間。
 2.因人無力償還虧欠。如能償還,就不虧欠。道歉,賠不是,那不過是表面的事,而心中的傷痕是永遠無法彌補的。
 3.不免債只有債台高築,越積越多;或者彼此結怨,終久成為大仇敵。
 4.不免債心中永無平安。每日想起就痛苦就恨惡…
 5.不免債又無力償還,只有賴債,也是永遠討不到債,始終虧欠。如此,還是需要免債。

三.免債的理由
 1.他們不曉得(路23:34)。
 2.他們軟弱(摩7:2,5)。
 3.這是恩典或是愛的表現。愛多,赦免也多(路7:47)。
 4.這是給人重新為人的機會。浪子的父親(路15:20-24)。
 5.這是給自己蒙赦免的開路。赦免人,自己以後也蒙赦免(太18:23-35)。
 6.這是我們心中平安的來源。
 7.得到父的赦免後,才有力去赦免人。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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