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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簡明查經講章大綱

主啊,我當何往?

經文:徒22:17-21

引言:
  我們當作的事,是準備自己,充實自己,成為聖潔合乎主用,明白神旨,走在神旨中,勇敢作見證,將所認識的主介紹出來。但我們到底要去哪裏工作?在原來的崗位上,或是去甚麼地方?是作專門傳道,或是帶職傳道?許多人有這些問題。

一.工作是為主而作的
  我們是出去作主的工作,所以當記得,主人的意思居首位,主的旨意是我們必須順從的,而不是自己的意思,主的旨意與我們自己的意思如何分別?主的旨意是高過我們的意思,時常是我們沒有想到,但有清楚的引導,是從禱告與等候得來。自己的意思,有了成見和決定以後求主成全,主啊,我要這樣作,很好,求你成全,但求主的旨意乃是:主啊,指示我當怎樣作,所以一個要明白神旨意而工作的人,必須等候主的指示,而不是自己有了定見求主批准。

二.如何能知道主要我去哪裏工作
  魂遊象外。要看見異象,天上的啟示。
 1.異象在狹義上即看見特別的景像。彼得看見大布繫四足的走獸,昆蟲,飛鳥,即要他到外邦去工作(徒10:)。保羅是見到馬其頓的呼聲(徒16:)。宋尚節見到的異象是:興化水災,多人溺危,他奮身去救,卻見有金繩銀索纏身,不能救人,後見蒼鷹自遠而近,下到近時乃見十架寫:“仰望十架,往前奔跑”,後十架飛過他頭頂,翱翔之聲如凱歌,他的鎖鍊也斷落,後去救人,他踏在十架上,就吸引多人得救。
 2.異象的原則。有的人有清楚的異象,有的人則沒有,但有一些真理原則與這差不多一樣。
  a.見到某一地,一族的危亡,靈魂將亡的情形。
  b.聽見一些聲音的呼叫,或吩咐。
  c.知道十架寶血的大能,能救他們。
  d.心裏有了負擔,即對那地方的責任感,非去工作心中就不平安。
  我們要將最好的,最有才幹的,獻上給主用,神就是獻上最好的—祂的兒子,主耶穌也獻上年青力富的力量,我們當效法之。

三.奉差遣後立刻去(徒22:21)
 1.去哪裏?不是在耶路撒冷,乃在外邦,就是向來未信主的那裏去,如現在不能去,你的心可先去,就是先為他們禱告,可奉獻金錢支持人去工作,不要在魚缸裏打魚了,當向海裏打魚去。
 2.何時去?趕緊的去,因人緊急等候福音,沒有信福音而死的人,永遠沒有機會聽福音,不收割,就失喪,機會不多,故要快去,我們的年日不多,故要快去。
 3.奉差遣遠遠地去。即不計較地方,區域,隨主引導,到達那裏,到達目的地,並在那裏好好的工作,直到有了成就,有人得救,教會建立,有了見證。千萬不可存着看風景,遊玩的心,或工作一下子就灰心,要堅持到底,主差遣,我們是向主負責,主也會負責供應一切所需,在困難中有亮光,有能力。

結論:
  宣教的工作需要三件事:1.異象,2.堅定心志的人,3.經濟的奉獻。但神會預備的。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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